甘肃网友不满贷款经营客运车却被取消低保 官方详解政策
王三运同志
刘伟平同志
人民网北京8月26日电(吴昊)8月14日,一位甘肃省庄浪县网友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留言,称自己从部队转业后一直靠打工养活一家六口,本已确认为低保户,却因贷款经营一辆农村客运车而被取消低保资格。这位网友表示仅低保不可能养活一家人,希望官方能够重新调查核实。
昨日,中共庄浪县委办公室对此进行公开回复,称庄浪县城市低保清理规范工作正在进行信息核对和入户调查,申请对象是否符合还不能最终确定。这位网友低保资格是否取消也未定性。按照省、市、县《关于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实施方案》规定,若其经营的是大型客运车(19坐以上)或是大型运输车辆,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若其经营的是小型面包车,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庄浪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申请城市低保。但是否确定其享受城市低保,还要经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听证、公示等环节最终认定。如果有问题请网友到街道办、居住地所属社区进行详细咨询,也可以在庄浪县政府网站6月11日公告公示栏及水洛街道办网站查阅相关信息。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 在您的百忙工作中打扰您一下,我反映庄浪县新北社区领导不实际调查就取消我的低保,而实际有房有私家车的人都享受,我从部队转业后就一直没有工作自己打工养活一家六口人,去年申请低保后符合条件我一人是低保户,今年我自己贷款经营一辆农村客运车(此车为两权归企国家的线路车)就因此而取消,我经营的是营运车而不是私家车,靠它来养活一家人,光靠依低保不自己劳动是不可能靠二百元的低保养活不了一家人的,社区和民政局的领导不调查就光凭一辆客运车就否定了取消了,请领导给明查,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县民政局和水洛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省、市、县《关于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本次低保清理规范中,低保对象的认定条件为:城市常住居民家庭中,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庄浪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以家庭为单位向街道办事处书面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也就是说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三个基本要件符合的低收入家庭均可以家庭为单位申报庄浪县城市低保。 目前,庄浪县城市低保清理规范工作正在进行信息核对和入户调查,申请对象是否符合还不能最终确定。这位网友低保资格是否取消也未定性,因此不存在社区工作人员不调查就取消低保的问题。 按照省、市、县《关于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实施方案》规定,若其经营的是大型客运车(19坐以上)或是大型运输车辆,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若其经营的是小型面包车,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庄浪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申请城市低保。但是否确定其享受城市低保,还要经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听证、公示等环节最终认定。由于该网友没有提供真实的姓名信息,所反映的真实情况我们并不了解,如果有问题最好请到街道办、居住地所属社区进行详细咨询,也可以在庄浪县政府网站6月11日公告公示栏及水洛街道办网站查阅相关信息。 中共庄浪县委办公室 2014年8月22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1、我是庄浪县卧龙乡后梁村村民,常年在外打工,今年夏天回家收麦子发生了一件让人想不通的事情,就是我们村的新农村在去年后半年基本峻工,今年只剩下部分道路缺口和排水道未硬化,就在前不久刚刚有了新农村面貌的新家就在一场大雨过后变的面目全非.经村里人提起是我们邻村的魏某仗着他是卧龙乡白堡街道一富商,雇佣他们村的村民20多人,给每人300元作为佣金,强行将其村庄公路挖毁,导致三个村庄的村民二千多人及其车辆绕道而行数日. 2、自从道路挖毁,把下面水渠用土填掉, 大雨过后洪水无法从水渠排出,导致刚建好的两户新农村围墙倒塌,院子被洪水淹没。造成经济损失三十万元左右。 3、村主任听到此事后,找魏某询问被他殴打致伤,并还说县长书记我都不怕,你个村主任算什么东西。想这样一个无视法律的村霸.望王书记您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县公安局和卧龙乡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3年卧龙乡在后梁村进行新农村续建,去年已竣工。2014年4月24日卧龙乡突降暴雪,雪水聚集在新农村形成积水。距离积水最近的该村一社村民魏金珠(并非留言中所说的邻村)得知后雇佣人员将村庄硬化道路挖毁,造成两户人家围墙倒塌,院子进水而导致院道塌陷。为避免今后造成更大的损失,卧龙乡政府已将硬化道路维修到位;两户人家的房屋、院道已经妥善维修;水渠已经全部疏通。 关于留言人所反映的魏金珠打人一事,由于当时当事人未报案,此事卧龙乡派出所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中共庄浪县委办公室 2014年8月22日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 我是平凉市崆峒区安国乡土桥村六队村民 我乡与2013年用土地租用的方法修建了小康屋 每亩按500元补得款 租期是16年 当初说的是只有我社村民可以去住 而现在都当商品房卖了 我省不是要保留耕地吗 修建占用的土地是我社最好的土地,请问这样合法吗 租期满后我社流失的这些土地怎么办。 对此留言 平凉是崆峒区是这样回复的,网友,您好! 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进行了调查,现答复如下: 经查,2012年,安国乡党委、政府在土桥、上李两村积极争取实施了连片开发省级试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增收项目、科技扶贫等方面。项目确立后,为方便群众耕作,经乡村研究,并征求群众意见,在土桥、上李交界处选址实施移民搬迁,通过宣传动员,上李村、土桥村共有36户农户向村委会报名搬迁。移民搬迁点共占地62.52亩,涉及占地农户33户,其中上李村16户26.61亩,土桥村17户35.91亩,区规划局、国土资源管理局对所涉及的地块进行了规划和勘测定界,根据地形共规划修建54户,其中:土桥村24户,上李村30户,并配套修建社区服务中心、卫生室、农资超市、文体广场等。通过与农户协商,土地租赁标准为500元/亩/年,青苗补贴300元/亩,经农户签字认可进行了补偿。所租赁的农户土地期满(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即16年)后,按照国家土地调整政策执行,若土地不重新调整,所租赁耕地由乡政府协调建房户继续按500斤/亩的小麦时令价逐年补偿给农户。通过召集群众讨论协商,移民搬迁点采取统一规划、统一施工、集中修建、农户分期付款的方式修建。目前,土桥村交款群众13户,上李村交款群众28户,对下剩13户,两村正在积极宣传动员农户认购,没有对外出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加强联系, 多提宝贵意见。 我对此回复提出异议 1乡政府在征地前并没有征求农户意见,对有地的16户农户实行的是欺骗。这个你可以调查。 2修建永久性建筑,有这样租地的吗,谁买房花二十几万,十六年后还要给钱。有这样的人吗,求解。 3当初说有幼儿园,很多农户才同意的,现在幼儿园在哪里。 4现在还有不同意修建的,至今还没在合同书上签字。这样做对吗 我希望王书记,能给我们失去土地的农户,一个公平的公正的补偿。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进行了调查,现答复如下: 经查,①关于乡政府在征地前没有征求农户意见的问题。从2012年10月,安国乡政府安排乡、村两级干部采取逐户走访的方式深入农户进行政策宣传并征求意见,土桥村涉及用地的16户农户有15户农户同意土地兑换及补偿,并签订了协议,剩余1户至今不同意且未签订协议。②关于租地修建永久性建筑的问题。经与农户协商,以500元/亩/年的补偿标准对涉及土地进行了租赁,所租赁的土地期满(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即16年)后,按照国家土地调整政策执行,若土地不重新调整,所租赁土地由乡政府协调建房户继续按500斤/亩的小麦时令价予以补偿。③关于移民搬迁点未修建幼儿园的问题。扶贫连片开发项目中未列入幼儿园修建,但为了长远发展,在规划中一次性将幼儿园等规划在小区内,经与上级衔接,目前村级幼儿园项目主要考虑中心幼儿园,其他村暂不纳入,待以后幼儿园项目审批后立即修建。④关于至今还有不同意修建未在合同书上签字的问题。通过逐户上门征求意见,到2012年年底,土桥村涉及用地的16户农户只有1户未签。经多次协商,起初本人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不同意签字,后经协商同意以同等土地兑换的方式来解决,但签字时本人又以不愿要耕地为由拒绝,目前仍在协商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加强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中共平凉市崆峒区委办公室 2014年8月22日
【网民留言】
武山县渭北综合市场从2007年到现在也有7、8年的时间了,从那时候就把商铺都买下来,而到现在渭北市场混不起来,市场内一片乱占,乱放,市场内像蔬菜大棚一样,一个挨着一个的大棚,难道这些都是上级的要求吗?向县上反应了多少次都没人闻没人问,望省委书记能把此事调查一下。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5月10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武山县渭北综合市场乱占乱放现象严重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相关部门多次深入渭北综合市场调研督查后,责成市场管理部门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组织有关单位联合进行了整治。 一是重点解决了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全面进行市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保持了市场环境卫生的清洁。二是给个别乱占乱放经营户发放拆除乱占乱放摊点的通知,在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后,拆除6处乱占乱放摊点,已规范了市场行为。三是重新规划定位市场,做到了市场布局合理,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四是综合市场每天派值勤人员在市场内督查和监督,并安装了监控系统,确保市场秩序整洁有序。目前市场商品摊点摆放整齐有序,布局合理,秩序良好,卫生整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天水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2014年8月22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一名常年在外拼搏切一直关注家乡发展建设的天水市武山县洛门镇邓湾村村民,我们村位于西梁第二个村,今年来全国各地都在修路,村村通,也包括我们隔壁村都修好了,我们进村的道路依然是黄土泥巴,就更不敢奢求村里的了,农民种植的秋豆角玉米--赶上秋天雨水多,道路不畅便宜卖掉,或者倒掉,给农民带来的损失将是灾难性的。农民一年寒心茹苦的庄稼及这样被糟蹋了,当隔壁村的路修好时,我们村村民到镇里县里恳求给我们一条路,前几次答应了,迟迟不见动工,又去问,县里领导不高兴了放出狠话《有本事自己去弄》这就是咱的父母官。我们这些游子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呀,我给领导发过N给求助,一直没见回复,也许是我写的不够好。 尊敬的领导同志我现将情况如实反映给您,望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相关部门能对我们村的道路硬化工程引起关注,希望政府部门积极调查落实,实地踏勘调查和规划道路,请不要孤立我们,请给农民修一条路吧,让农民有路可走; 在此我谨代表邓湾村全体村民向领导同志致以崇高的敬意 此致 敬礼 邓某 2014.6.292571237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7月11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天水市武山县洛门镇邓湾村道路路况差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武山县7月初对洛门镇邓湾村通村道路实施了硬化,项目总投资55万元,实施道路硬化1公里,于8月初全部完成建设任务,该道路的建成,切实解决了当地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天水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2014年8月20日
【网民留言】
您好 我想投诉兰州市第二中学在假期内组织高二升高三学生进行补课 同时在校园内进行装修施工,存在安全隐患 希望您能对此予以关注。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8月7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兰州市第二中学高三年级学生进行假期补课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兰州市第二中学根据高三年级家长和学生的补课要求,严格按照省、市有关假期补课的文件规定,于8月份只对高三年级的学生进行了短期补课。期间学校校园内确有装修施工,学校在施工场地的周围加强安全保护的同时,在师生中还强化了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排除了安全隐患,切实确保了补课期间师生的安全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兰州市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