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提倡“与群众同吃同住”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地党员干部积极深入基层,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不少地方号召党员干部到基层去与群众同吃同住,一些新闻媒体上也时常看到这类报道。无论其结果有没有成效有多大成效,笔者都认为今天的农村已与过去大不一样,党员干部这种做法带给群众的只是麻烦和尴尬,不切实际,不可提倡。
干扰了群众的生活。群众是热情好客的,干部要到群众家里去吃住,群众自然不会怠慢,即使不把你当干部,起码也要当客人,饭菜、茶水、床铺都要作专门布置,洗脸洗脚、起床睡觉等等,也要一一伺候。把狗要拴好了,不能把客人吓到更不能伤到,甚至上厕所还得有人带路。这样,群众正常的家庭生活被干部打乱了。干部在面前扎起,群众一家人说话做事也没有平时那样随便吧。
增加了群众的负担。虽然干部到群众家里食宿都有规定,但规定只针对干部。干部到家里来吃住,群众自然高兴,不允高规格接待,但也不会好差,干部说按规定要付费,群众说客人到家里来怎么能收费而且是特殊的客人?淳朴厚道的村民怎么会计较几餐饭食,如此群众将被置于两难境地,结果还是不好意思收费。于是干部去一次群众家,就增加一次群众思想上和经济上的负担。
增添了群众的麻烦。群众路线是我们党长期坚持的基本路线,如果我们在践行群众路线中,经常到基层察民情,经常到群众家里去同吃同住,岂不成了经常骚扰群众,经常给群众增添麻烦!有的地方还要求干部与群众同劳动。干部就是干部,即使在农村长大的干部,由于长期从事管理工作,对劳动技术也自然退化了,要去田里劳动,还得群众来教你。做差了群众要自己返工,甚至造成损失,特别是在农忙时节,如果不熟练劳动技术的党员干部去和群众“同劳动”,结果就是添麻烦、帮倒忙。
群众的家是群众一家人活动的私人空间。干部听民声、察民情、解民难不必到私人空间去与群众同吃同住。到群众家里坐一坐、聊一聊,到田间地头走一走、查一查,农忙的时候组织人员去农村看一看帮一帮,同样可以达到我们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