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各打五十大板合适吗?

27.10.2015  07:24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近日发布的提示中表示,希望游客要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不合理低价游”是经营者利用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低价揽客,而后通过欺骗、强制游客购物等手段非法获利。游客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一方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一旦被查获,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

    @薛建勇:从法制角度看,这项规定也是合理的,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如果对涉事双方都进行处理,可能效果更为明显。部分旅行社和消费者之间存在内部协定,签订虚假协议、阴阳合同,以此规避制度范围内的各种问题,带来了监管盲区,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合法维权受到阻碍。但是从消费者角度考虑,自身在遭到不合理待遇的同时还要接受处罚,的确有点冤。因为追求经济实惠是消费者的本性使然,而且对于提出的不合理低价的界限消费者也无法判断。因此,将靶子落在消费者身上不是不可以,只是还需制度的细化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