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不动产登记能“以人查房”是民众的反腐诉求

24.12.2014  12:56

据《中国青年报》12月23日报道,11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发《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时隔一个月,中国政府网12月22日全文公布条例。该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外界将“以人查房”作为不动产登记的主要看点,认为一旦执行,官员瞒报登记资产信息等情况将被刹车。但现在看来,“以人查房”短期内并不能实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全文35条都没有提到有关“以人查房”字句,而且一般人无权“以人查房”。

对于今天的中国来说,财产的重要体现之一就是不动产之中的房产。所以,大家普遍期待国家能够让人民知道公务员的财产状况。在目前尚未有公务员公开财产制度的情况之下,人民所能够寄予希望的就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允许“以人查房”,这样就能够非常有力地遏制腐败。

客观而言,人民对“以人查房”的期待其实并不是针对普通人的,而是针对官员及其配偶、子女等的。许多处级以上的官员不缺房。有的甚至有数十套。按照其正常收入水平,他们是不太可能拥有这么多套房子的。那么,这些房子是从哪里来的?恐怕大多数是贪污腐败来的。因此,通过“以人查房”就能迅速让人民知道官员的房产情况,从而强有力地迫使官员必须廉洁奉公,真正为人民服务。

毫无疑问,公务员的财产公开,我国迟早将会实行,亦即“逃得了初一,逃不了十五”。作为全世界一种非常普遍的做法,公务员的财产公开被实践早已证明是建设廉洁政府的必由之路。中央智库中国社会科学院12月16日发布的第4个年度《反腐倡廉蓝皮书》把不动产登记作为“中国版财产申报制度”的关键一环。蓝皮书指出,做实中国版财产申报制度,要“将不动产登记、治理裸官、与外国银行共享信息、加强因私护照管理等措施相衔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由此可见,国务院出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真是目的显然不单单只是为了登记不动产,而是有着力图反腐和廉政的深远意义。

因此,此次条例的发布,可以说是制度反腐改革过程中的一步。我们相信,通过逐步的改革,用不了多少年,公务员的财产公开就不再会是一件难事。到时候,我们也就无须再“以人查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