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的“庸政”“懒政”也是一种腐败

22.01.2015  04:13

    兰州市人社局从1月中旬到3月底在全局系统开展集中整治公务人员不作为行动。市人社局的此次专项整治包括全体公务人员,具体整治内容为:不干事混日子、当“撞钟和尚”,工作消极被动、得过且过,只出工不出力、推诿拖延,畏首畏尾、不愿担当等四大类问题。市人社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根据自查自纠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上班迟到早退、闲聊、玩游戏、听音乐、上淘宝网、看影视剧、对上级安排的工作没筹划没部署等现象进行现场批评纠正;对查出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相关报道见1月21日《兰州日报》二版)

    不干事混日子、当“撞钟和尚”,工作消极被动、得过且过,只出工不出力、推诿拖延,畏首畏尾、不愿担当等四大类问题,毫无疑问是一种“庸政”、“懒政”行为。传统认识里,“懒政”的原因大多是“庸政”的反应,由于观念保守,能力有限,更缺乏积极主动改进的动力,造成“在其位而不谋其政”。“庸政”者,整日囿于现状,循规蹈矩,工作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对政策方针、法律法规的学习也是浅尝辄止、不求甚解,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始终靠老知识、老经验装点门面,应付差事;不思进取;而“懒政”者,则很少甚至不愿意思考工作问题,更谈不上去主动解决问题,只求领票子,守摊子,保位子,对公事无精打采,有私利则挖空心思。

    但近几年出现的“庸政”、“懒政”现象有所抬头,却不仅是普遍意义上的“在其位而不谋其政”,而是与当下严格“反腐”“反四风”的背景有着一定的联系。据新华社报道,有现象显示,“八项规定”出台后,由于基层官员灰色收入、超规福利减少,各项规定对官员行为又限制较多,“为官不利”、“为官不便”,甚至“为官危险”的观念正在一些官员中形成。对此,新华社曾发表评论指出,表面上来看,“太平官”现象抬头,是因为“八项规定”等制度对官员有了更多约束,一些过惯了舒坦日子的官员能捞的油水少了,能用的权力小了,没有了干事创业的“动力”。但从根本上来看,是一些干部的党性修养出了问题,宗旨意识淡化,价值观念扭曲,将为人民服务当成了负担,实质上都是“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贪念的延续。

    “反腐”“反四风”导致“懒政”现象抬头,这类说法也引起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关注。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说:“当前,所谓‘为官不易’、‘为官不为’问题引起社会关注,要深入分析,搞好正面引导,加强责任追究。

    “尸位素餐本身就是腐败,不作为的‘懒政’也是腐败!”2014年10月8日,李克强在国务院召开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上再度对不作为的官员提出警告,“有‘勤’无‘廉’,政失之于公,有‘廉’无‘勤’,政失之于慵。‘廉’和‘勤’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做不到‘廉’是腐败,做不到‘勤’也是变相腐败。”“对那些混日子、不作为、得过且过的行为,要严厉问责。

    公务员队伍在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中担负着极其重要的职责,其作风好坏、素质优劣、能力高低、绩效大小,直接关系党群干群关系,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人民日报》文章曾发文评论:“懒政导致中央的好政策梗阻在出台实施的‘最先一公里’和落地生根的‘最后一公里’,严重影响了改革效率,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公务人员不作为,“庸政”、“懒政”现象有所抬头,说到底是党性不强,丢掉了为民服务的宗旨,与党的群众路线背道而驰。在当前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我们既需要专项整治这样的治标之策来遏制“庸政”、“懒政”现象的发酵蔓延,同时更要利用治标带来的短期效应为相应法律法规建设和制度完善创造良好条件,将“治庸惩懒”升级为执政为民的新常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