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自习要签“安全协议”

15.09.2015  02:50

    近日,江西九江县二中初三学生反映,被学校强制签一份“安全协议”:上下晚自习路上出事学校一概不负责,家长们表示,接受不了这种规避责任的做法。校方称很无奈,走读生家长要求孩子上晚自习,安全不能让学校负责。对于学生的安全,学校的责任并不是一纸协议可以简单抹去的。让学生们“被 自愿”情况下签订协议,不如把安全防范做在前,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和休息时间,多些课堂上的讲授,少些课下的“小灶”,让学生们有良好的身体应对紧张的学习,而不是签下“协议”还收钱的自我免责。看来主管部门要好好了解实际情况,不能让学生总是“”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