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个人所得税增长42.29%

19.07.2017  11:34

  上半年,全省地税系统累计征收个人所得税362380万元,同比增收107710万元、增长42.29%,占全省地方税收入的21.31%。
  据了解,上半年个人所得税的增长得益于全省经济运行的止滑回稳,更得益于全省地税系统强有力的征管举措。全省地税系统运用“金三”系统对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情况,进行重点筛选,强化对数据的整理和利用,力争覆盖应明细申报的全部人群和全部所得项目,提升了明细申报数据的质量,满足了未来新税制改革平稳实施的迫切需要;加强对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的征收,通过“金三”系统明细申报数据等信息汇总比对,督促纳税人及时补报应缴税款;加大对个人出租房屋及财产租赁所得、存量房转让、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非劳动所得交易的个人所得税管理,上半年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22.47%、806.48%、106.61%。同时,加大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力度,加强个人所得税长效管理,切实提高了个人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

(通讯员 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