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区院“三项要求”深入推进乡镇检察室工作

19.01.2015  18:47

      为使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三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白银区检察院提出“三项要求”深入推进乡镇检察室工作,突出发挥检察室“触角”和“载体”作用。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引导,发挥好检察联络员的职能作用。该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检察联络员进行了集中培训,要求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并加强引导,熟悉乡镇检察室工作。要求检察联络员积极配合检察室主任建好工作台账,对自己联系乡镇、村的惠农资金发放落实情况做到底子清、去向明,资料规范齐全;并督促配合各乡镇、村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做到惠农资金和项目“三级公开”,即涉农部门向各乡镇公开,乡镇向村公开,村向群众公开。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举措,推动专项行动任务落到实处。坚决查处涉农职务犯罪,积极开展好农村政策法制宣传工作,健全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各驻乡检察室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接访、下访、走访、巡访相结合,加强对国家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信得过的事例进行宣传,对乡镇检察工作的职能、职责、工作方式、联系渠道、监督电话等进行广泛深入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乡镇检察室工作的认同。
        三是统筹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检察室要同涉农部门和乡镇纪委、村委联络员紧密配合,共同做好惠农资金和涉农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反映,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向本院报送,积极指导所辖村检察联络室的规范化建设,确保各乡镇检察室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