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部署春运交通安全工作

22.01.2016  08:16

    兰州晚报讯(记者王晓刚)2016年春运工作将于1月24日拉开序幕,为切实做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甘肃省兰州公路管理局、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兰州市公安局联合对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了解,兰州公路管理局、市道路运输委员会、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了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动机制。各县区交管和运管部门将各司其职、分工负责,联合开展对参加春运的运输企业和场站及车辆、驾驶人、营运线路的安全大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辆和设施投入春运、严禁不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参加春运、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道路通行客运车辆。

    所有参加春运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和驾驶人必须在申请备案前完成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企业、驾驶人注册。运输企业要严格审核参加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对符合条件的,分别向运管和交管部门备案,由交管部门核发省级两部门监制的《春运车辆备案证》和《春运驾驶人备案证》,方可参与春运。1月24日零时起,无《春运车辆备案证》不得上路行驶,无《春运驾驶人备案证》不得驾驶春运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