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召开2016年第一批领导干部“三述”会议

30.08.2016  12:09

2016年8月19日,省环保厅党组召开厅系统2016年第一批领导干部“三述”会议,厅规财处、人事处、宣教处、省环科院、省环统中心、敦煌阳关保护区管理局等处室、单位6名主要负责人向厅党组述纪述廉述作风,并进行了民主测评。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周继尧主持召开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厅系统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按照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2015年7月以来,厅党组建立并实施了“三述”制度,截至目前,已开展2批“三述”活动,共有12名同志作了报告,基本实现了“三述”工作全覆盖过半的任务。厅系统“三述”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盯紧“关键少数”的有效抓手、传导工作压力的有效渠道,从制度制定到具体实践,收到了良好的成效,集中体现了五个特点。 一是态度端正。 三述”人员自觉查找存在的问题,虚心听取反馈意见,务实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了严肃正视问题、深刻剖析自己,体现了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 二是认识提高。 通过大会报告个人在纪律、廉政、作风方面的情况,在把握中央精神、贯彻省委和厅党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方面都更加积极主动,党的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有了明显强化。 三是程序规范。 厅“三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制度措施,在学习借鉴省委“三述”工作和总结厅系统2015年“三述”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在人员确定、征求意见、报告审核、反馈意见、大会述评等关键环节,逐级严格把关,对提高“三述”效果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四是内容聚焦。 三述”报告内容立足自身实际,紧扣遵守“六大纪律”、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方面,指向更精准、内容更聚焦。 五是整改务实。 三述”人员不仅认真查摆自身在遵守纪律、廉洁履职和自身作风建设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根源,提出改进措施,还把对反馈问题的回应整改作为重点,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深入分析,逐条作出回应,强化了即知即改的紧迫感。

会议强调,要按照省委主体责任“866”检验标尺进一步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 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聚焦落实党组(党委)的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切实做到分兵把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健全责任机制。 按照厅党组2016年全省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细化实化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措施,完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履责报告、“三述”、约谈、巡察等工作机制,形成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三是抓好廉政风险防控。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行政审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行政收费、环境执法、行业作风等廉政风险点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制定可操作性方案,完善覆盖环境保护管理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各个环节,切实做到该管的管住、该盯的盯住、该防的防住、该堵的堵住。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三述”工作,发挥好“三述”工作的综合效应。重点要在严把征求意见关、报告审核关和整改落实关“三关”上下功夫,在书面发函、谈话了解阶段全面准确掌握“三述”人员在纪律和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建立健全审核工作机制,防止“三述”报告空洞泛泛、言之无物;坚持问题导向,督促“三述”人员紧扣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中反映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措施和时限,开展跟踪督查问效,坚决防止“一述过关”的现象,确保“三述”人员把“三述”报告中的承诺落到实处。同时,发挥好“三述”工作的教育引导、压力传导和警示督导作用,让“三述”人员和单位真切感受到监督的存在,自觉发挥好促进领导干部遵规守纪、廉洁自律、改进作风的表率作用,不断营造形成风清气正、履职尽责的良好环境,为环保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宣教处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