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摩托故障
25.02.2016 12:10
本文来源: 工商局
灵台县消费者吕某于2015年4月在县城某车行以42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三轮摩托车,行驶4100公里后,出现机械故障无法行驶,他步行30多里路将摩托车推到该车行。因消费者在购车时未向商家索取合格证、保修卡和购车发票,又无任何约定,商家拒绝了他的维修要求。
灵台县工商局朝那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到车行了解情况。经查证,该三轮车车厢所喷售车地点和该车行电话号码相符,由此确认消费者在该店购车情况属实。根据《消法》和售后“三包”规定,商家虽未提供保修卡和任何约定,但该车所出现的机械故障(三轮摩托车保修规定:行驶6000公里或在一年期限内)属保修范围,商家应当履行保修义务。经调解,商家近日为吕某免费维修了摩托车。本文来源: 工商局
25.02.2016 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