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院“三要求”强化规范司法行为正反典型教育效果

07.05.2015  22:23

      近日,高台县院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活动,组织学习了检察人员正反典型,通报了2014年度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情况和11起检察机关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规范司法行为意识,增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自觉性。
        该院岳淬川检察长强调,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院党组和党支部要发挥领导作用,各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引领作用,群策群力,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一是再学习再教育,深刻认识深化司法规范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进一步掌握规范执法技能,严格执法程序,确保司法公正;要通过正反教育,学习先进典型事迹牢记检察使命,警惕不规范执法加强主动防范,时刻树立公正执法理念。
        二是再对照再检查,切实找准自身执法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要对照规范执法要求,查找部门和个人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仅要在八个重点业务部门开展自查,还要查找其他部门有没有不规范的问题;要对照正反典型检查,看一看通报的不规范问题自己有没有,比一比先进自己做的够不够,找出差距和不足,列出自查清单,逐一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做到对照清晰、检查深刻、整改明显。
        三是再督查再反馈,保证专项整治工作无死角、无遗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督查作用,不仅要检查学习教育情况,还要检查落实整改情况。要主动作为,坚持问题为导向,不但要针对突出问题重点督查,还要结合案件质量评查深入检查,从法律法规、司法工作规范、检察纪律规定等方面抓好督促检查,及时反馈意见建议,推动查找问题、搞好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