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类违法建设坚决拆除
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郭兰英)经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今年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建设的集中整治工作,通过“公平、公开、公正、全面”拆除整治工作,迅速遏制违法建设泛滥势头,果断处置存量违法建设,强力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以持续长久的违建管控高压态势,确保今后违法建设“零增长”。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市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有碍市容观瞻的违建坚决拆除
《方案》提出,要以集中整治与分片整治、重点打击和常规教育相结合为手段,持久保持打击和震慑的高压态势,逐步消除存量,杜绝增量。整治的重点是,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破坏城建秩序、有碍市容观瞻和城市对外形象的违法建设坚决拆除;对居住与生产“二合一”和储存、经营、休闲娱乐“三合一”存在消防等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坚决拆除;对以谋取高额利益回报为目的、影响规划实施、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违法建设坚决拆除。
我市要求详实摸底定好方案,结合排查情况,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决定拆除的违法建设,组织建设、规划(邀请)、安监和消防部门对其建筑质量、影响规划、安全性、消防等方面的违法情况进行认定,确保拆除对象准确无误,按照先难后易的原则,以重点拆除居住与生产“二合一”,储存、经营、休闲娱乐“三合一”且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违法建设为方向,制定详细周密的拆除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年度拆除计划。拆除计划按步骤制定,一是先从楼顶彩钢房开始;二是农村周边、院落、排洪沟的违法建设;三是无手续的其它违法建设。
3月中旬开展第一次集中拆除
据悉,今年3月中旬至3月底,我市将开展第一次集中拆除,第一次集中拆除计划于2月1日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份开展第二次集中拆除,9月份开展第三次集中拆除,12月初开展第四次集中拆除。
在具体工作时,将由各县区政府负责,以县区政府名义发布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公告,将辖区违法建设的地址、建设单位、违法事实、自行拆除期限等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布。由房管部门牵头,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开发商、业主单位或个人对所建违法建设自行拆除。同时,各县区政府牵头要对未自行拆除的违法建设进行整理造册,并上报市违法建设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将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的情况,对自行拆除所建违法建设行动迟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物业公司、建筑开发商,邀请省建设厅、市建设局、市房产局等单位对其进行省市联合约谈,将其列入黑名单,进一步促进自行拆除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