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省农村“三变”改革工作部署

14.03.2018  16:12

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8年,全省农村“三变”改革工作将按照“积极稳妥、试点推进、规范拓展”的工作思路,全力抓好“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确保8月底完成试点工作,在巩固完善基础上全面推开。

   一是加快清产核资和确权登记颁证。 建立清产核资工作组,全面开展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核实工作,按照“三变”的条件,建立投资入股存量资本台账。继续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草原确权等工作,对贫困户优先确权。

   二是搭建“三变股改”平台。 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等六项权能的实现办法。引导村集体和农民将资产、资金、技术等入股经营主体,建立“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利益分配机制,全面落实合同书、股权证、分红单“三个到户”。

   三是推进农村产权有序流转。 规范现有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运作,指导各试点县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立乡镇农村产权交易窗口和村级服务点。搭建农村产权评估和担保平台,试点县区要建立1家以上有资质的权威第三方评估公司和1家以上的县级财政出资的担保机构。

   四是构建“三变产业平台”。 大力推进“戈壁生态农业”、田园综合体、国家绿色生态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社会资本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需求参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推进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形成专业化、品牌化产业集群。

   五是培育壮大经营主体。 全面推广自建龙头企业的“庄浪模式”和外引龙头企业“轻资产”的“德青源模式”,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以股份纽带把农民和经营主体有效衔接起来,形成利益共同体。鼓励各地培育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六是加快“三变投融资平台”建设。 加大对“三变”改革的资金投入,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三变”改革。探索建立“三变”改革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三变”改革扶贫产业基金。组建一批以政府出资为主,重点开展涉农投融资业务的县域投融资平台、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力争创新推出一批专门支持“三变”改革金融信贷产品。

   七是加强风险防控。 强化财政资金股权化监管,防范资金安全风险。建立农业保险补贴和风险基金,防范生产经营风险。完善规范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签订,防范法律风险。建立“三变”改革环境保护负面清单,防范资源环境破坏风险。

   八是完善改革配套政策。 指导试点县制定《农村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实施意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三变”改革股份合同管理办法》。制定出台《甘肃省财政支农资金入股和资产量化折股操作办法》,对财政资金入股经营主体进行规范明确。制定出台《贫困人口参与“三变”改革管理办法》,提出贫困人口参与“三变”改革的操作程序等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