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院构建“三位一体”格局促进基层法律监督触角延伸

17.03.2016  19:42

      2015年,嘉峪关市检察院将联络室作为基层法律监督触角,以强化基层法律监督为目标,不断完善基层检察联络体制机制,加强“两项监督”促进基层刑事执法规范,积极融入地方“平安建设”综治格局,形成了“三位一体”工作格局,很好的将“保民生、促三农”“两好两促”专项行动纳入地方工作大局,不断建立基层职务犯罪预防新格局,着力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拓展了基层检察工作影响力。
            夯实基础建设,扎实延伸基层触角
      一是不断扩大检察联络室覆盖范围。为更大程度的发挥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市院积极响应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呼声,将覆盖社区的基层联络室扩大到18个,同时以乡镇为中心,辐射周边17个行政村,在每个社区、村委门口设立意见箱、意见簿,认真听取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建立与派出所、司法所建立沟通联系机制,更大限度的拓展检察机关联系基层群众、开展法律监督的平台。二是深入开展规范化检察联络室建设。加强与每个社区、行政村的沟通联络,积极争取村委支持,不断完善联络室硬件设施、人员配备及“四个一”执行达标。以市院统一下发的《社区检察工作台账》,逐步规范工作内容、流程及资料归档等基础工作,提高窗口服务规范性和质量。三是认真抓好队伍管理。严格执行两个“固定日”接待制度,完善涉检信访事项接待处置规则,保证了每起当事人接待都做到认真解答、耐心说法,做到帮忙不添乱,防止矛盾激化。同时,加强对联络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主动接受地方党委、人大、基层群众的监督,时刻保持干警队伍和联络员队伍的清正廉洁。
            开展法律监督,确保基层执法规范
        一是认真执行与公安局会签的《关于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广泛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监督。重点监督讯问询问、扣押物品、勘验、检查、搜查等侦查措施的规范性和依法适用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规范代保管嫌疑人随身财物和及时发还取保候审保证金,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积极与检察联络室辐射范围内的司法所开展的非监禁刑罚工作对接,全面开展执行监督。对辖区内所有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摸排,认真开展监外执行专项检察,详细了解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管情况,全年辖区内未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三是着力推进各类专项检察。结合市院正在开展的“保民生、促三农”、“两好两促”等专项行动,在预防处的协调指导下,在各联络点扎实推进“回头看”活动,着力帮助村委发现问题,督促对各类制度、规定漏洞加强整改,提升监督实效。
            参与综治格局,助推基层“平安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基层职务犯罪预防宣教活动。结合“两好两促”专项行动,有序开展面向社区、乡镇等基层组织负责人开展廉政宣教活动。采用职务犯罪预防知识讲座、岗位廉政风险分析提示、播放警示教育视频、发放预防宣传资料等形式,多途径开展廉政宣教活动。二是依法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召开专门联席会,认真分析当地易发、多发的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集中宣传和整治,结合市院刑事发案趋势,提示当地综治部门加强对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类犯罪的防范意识,切实为当地政府统筹协调社会管理提供有益参考。三是广泛开展检察宣传活动。通过认真梳理各村联络员意见,积极开展检察职能及市院重大行动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室作为村镇法制宣传点和教育基地作用,结合“六进”活动,以廉政讲坛”、“检察官说法”等形式,利用村镇集市、社火表演时段,不断扩大宣传面,有效提升了基层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知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