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民政局三举措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02.09.2014  13:11

近年来,玉门市民政局坚持“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救助原则,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救助对象服务和管理,切实加强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是坚持救助管理网络化,救助巡查全覆盖。按照流入地属地管理的原则,全市12个乡镇、59个行政村建立了流浪乞讨人员巡查机制,形成了市、乡、村三级救助管理工作网格。充分发挥救助管理网格辐射作用,加强对辖区内流浪乞讨为生的居民摸底统计、教育引导、妥善安置、陪同护送等工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日趋规范。

二是坚持救助秩序规范化,谨防骗助骗票行为。进一步规范救助管理设施及程序,健全完善了救助内部管理、岗位职责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宣传教育,及时果断处置受助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坚持“无偿性”和“补缺性”相结合,加大对重复求助人员的甄别查询力度,有效预防了骗助骗票行为。

三是坚持分类施救程序化,提高救助服务意识。始终坚持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保护性救助;对流浪乞讨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实施帮扶性救助;对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先救治后救助,实施救治性救助;对其他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正面教育引导。确保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自2012年救助站成立以来,累计接待、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600多人次。其中,智障人员93人,占总人数的12.5%;精神病人和其他疾病患者125人次,占总人数的20.4%;医疗救治、托养安置费用支出达到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