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院以“三严三实”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25.12.2015  16:36

      天祝县院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过程中,结合规范司法行为,紧盯“不严不实”和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逐条分析梳理,自觉把“三严三实”要求落实到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将其内树于心,外化于行。
      一是以“三严三实”为标准,查找司法不规范问题。认真对照检查在行使司法权时的不规范行为,重点看修身、用权、律己严不严、创业做人、做事实不实。
        二是践行“三严三实”抓思想引领。以“三严三实”精神为指导,让每一位干警灵魂深处根植规范司法行为的自觉性,真正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成为习惯和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是践行“三严三实”,坚持规范到人。每一个人都讲规范,一个单位就会有良好的形象;每一个部门都讲规范,每个机关就会有公信。天祝县院坚持“软约束”与“硬规定”相结合,把规范司法行为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人。
      四是践行“三严三实”,坚持规范到事,一次不规范的行为或疏忽大意,就可能埋下各种隐患,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司法公信。天祝县院从每一个小事抓起,从处理一份文件、接待一位律师,每一件事都应当遵循流程要求,养成良好习惯,做到能干事、不出事、干成事、不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