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院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次专题研讨

05.11.2015  17:11

        根据《关于在县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和景泰县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安排,10月30日上午,景泰县院召开专题会议,围绕“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主题开展学习交流。景泰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永鹏主持会议。
      会上,吴永鹏结合自己对“严以用权”的学习和思考,进行了交流发言。他指出,检察机关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行动,就是“严以用权”在检察工作领域的具体体现。要做好严以用权,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确保法律正确实施,核心就是要规范权力运行。要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就要树牢“五观”、做到“五清”,即树牢责任观,慎于用权,始终做好官德清澄;树牢岗位观,敢于用权,始终做到担当清毅;树牢群众观,为民用权,始终做到作风清实;树牢廉洁观,阳光用权,始终做到做人清白;树牢法治观,依法用权,始终做到办事清直。该院其他党组成员也紧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重要论述这条主线,从各自工作实际出发,围绕近期的学习情况,交流了自己的体会和感想。
    吴永鹏强调,今天的会议既是学习交流会,同时也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推进会,一定要进一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总支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自身建设。要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做好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机关各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组织召开工作,要对照党的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对照“好干部”五条标准,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联系个人成长进步经历,联系教育实践活动中个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认真进行党性分析,充分开展谈心交心,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达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意志、增进团结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