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230万——警察一个月需理三次发?

13.09.2014  18:39

  深圳罗湖公安分局一项预算将近200万元的民警理发服务项目招标,结果公布后最近引起市民质疑:三家投标公司中只有一家美容美发公司,另外两家分别是深圳市川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泰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与理发服务有什么关系呢?有市民怀疑该项目存在围标的嫌疑。此外,洗剪吹一次13元,为何预算高达200万?200万财政资金用于民警理发是否合适?(据9月12日《南方都市报》)。  

  过去在国有企业工作时,企业职工根据岗位的不同,每个月都有三到五元的一项福利,名曰“洗理费”,就是给职工洗澡理发的费用,大致算一下,这都是十几二十年前的事了,原以为他早就伴随着计划经济体制成为历史,没想到如今非但彻底淡出人们的视野,反而在深圳罗湖公安分局这样的执法部门里重获新生,为了给全局警察个人理发,居然动用200万元进行招投标,当地警方不仅称招投标程序符合规定,对这一“理发项目”还称是符合公安部“五小工程”的要求,乍一听,似乎有道理,但却经不起任何推敲。  

  就项目招标而言,既然作为罗湖公安分局全体民警的一项“公共福利工程”,而且只是“理发项目”,就应当针对专业的理发经营企业进行招投标,而参加招投标的企业除了一家是“专业企业”之外,其余两家企业所经营的项目本身就与理发毫不搭边,尽管其有“资质”,也提前将经营范围扩大到了“美容美发”,但显然是“临时抱佛脚”,即便不是为了滥竽充数去“围标”,恐怕也是另有所图,而最终中标者恰巧就是唯一一户美容美发公司。而众所周知,深圳的美容美发业非常发达,拥有专业资质符合参加招投标条件的美容美发企业何止千百,面对近200万元的一块诱人蛋糕,众多专业美容美发企业何以一点也不动心?偏偏只有一家与警方关系“密切”的美容美发企业和另外两家并非专业的企业参与?  

  其次,理发作为某些特殊职业群体或出于特殊工作需要,由公款埋单无可非议,而绝大多数公安民警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其发型并不需要特殊设计包装,和其他普通群众一样只需要正常的打理即可,而这样的打理属于个人卫生,由公共财政予以支出本身就值得商榷,而据笔者所知,政府其他部门公务员也没有这项所谓的“福利”,尽管国家公安部在提倡“五小工程”中有“小理发室”这一项,但却是基于厉行节约的目的,罗湖公安分局却以此为由进行“做大做强”,这其实是对“五小工程”的一种曲解。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面对199.3万元的理发招标质疑,当地警方给媒体算了一笔账,分局2170名民警,每月理发3次,两年就有203万元。这样一算,警方似乎还占了不少“便宜”,按照警方的解释,这只是“上限”,如果使用不了还会有结余。但事实上这个账算得很“荒唐”,每次理发13元,每月3次,对于女警而言确实不算多,但对于男性占绝对比例的警察队伍来说,当警察不是当演员,哪位男警察一个月需要理发3次?至于结余更是笑话,尽管这项理发费只是充卡消费,但并不局限于某个人,无论家属孩子、亲朋好友都可以去持卡理发,何谈结余?如果说理发属于警察职业的专项福利,但这种明显“多余”的理发次数,用在非警察身上,由公款埋单合适吗?公安部所倡导的“小理发室”可以这样做吗?  

  人民警察确实需要注重自身的形象,但这种形象绝不是一个月理3次发就能解决问题的,相反,这样的特权福利越多,发型越光鲜,越有损警察在百姓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尤其是用曲解公安部“五小工程”的说辞来为自己的违规做辩解,则更让人反感。如果“小理发室”可以“升级”为美容美发厅,可以为警察和他的家属们免费服务,那么小伙房、小健身房、小娱乐室、小图书室都可以“鸟枪换炮”,甚至“小伙房”也可以升为“五星级”,这与权力腐败又有什么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