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职务骗公款326万 省防雷中心原主任张华受审

18.08.2016  01:35

    原标题:涉嫌利用职务骗取公款326万余元 省防雷中心原主任张华昨受审,该案未当庭宣判

    没有提供服务,也未形成交易,却签了合同还开出了发票。甘肃省防雷中心的多份合同有名无实,幕后竟是套取公款的行为。2016年8月16日上午,这起涉嫌利用签虚假合同、虚开发票骗取公款的贪污窝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甘肃省公共气象中心原副主任,兼任甘肃省防雷中心主任张华、被告人甘肃欣优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洪飞出庭受审。庭审中,张华对公诉机关对其指控的部分贪污数额提出异议。共犯薛洪飞对指控实事没有异议,并当庭认罪。庭审中,兰州市纪委组织市直机关50多名负责人旁听。

    虚假合同套取公款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12月、2012年12月,张华利用其担任甘肃省防雷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与被告人薛洪飞共谋,通过甘肃省防雷中心与甘肃省欣优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先后两次签订虚假合同,骗取甘肃省气象局公款合计73.4万元。其中,张华分得66.1万余元,薛洪飞以缴纳税款及手续费名义分得6.9万余元。2011年至2014年张华利用担任甘肃省防雷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指使该中心副主任张某(另案处理),联系甘肃中汇电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申某(另案处理),先后六次使用虚假合同,发票骗取甘肃省气象局公款合计116.8万余元,其中,张华分得100.3万余元,申某以缴纳税款名义分得16.4万余元。上述两起犯罪,张华共分得166.5万元,并以所谓奖励、公关支出、好处费等名义再将其中的7万元分给张某,16万元分给叶某(另案处理),5000元分给万某。

    涉嫌贪污涉案326.47万余元

    2011年11月至2014年5月,张华与时任甘肃省防雷中心宁安检测站站长李某(另案处理)共谋,先后十一次使用虚假合同、发票骗取甘肃省气象局公款共计75.1万余元,张华分得50万余元。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张华与甘肃省防雷中心技术服务部负责人李某某(另案处理)共谋,先后七次使用虚假合同、发票骗取甘肃省气象局公款共计61万余元,其中,张华分得28.1万元。立案前,张华向甘肃省气象局退缴赃款58.8万余元,立案侦查后,侦查机关查扣张华位于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房产一套。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甘肃省防雷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款共计326.47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薛洪飞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贪污共计73.4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被告人张华部分认罪

    昨日在法庭上,被告人张华承认部分贪污事实,但其对于起诉书指控他的罪行并不全部认同。张华的代理律师辩护认为,甘肃省防雷中心利用虚假合同套取公款是长期以来形成的潜规则,在内部也是被认可的。张华作为主任并没有一个人做出决定而是通过会议讨论来决定的。同时套取的公款也有一部分用来给工作人员发奖金。而被告人薛洪飞在法庭上供述认为,是自己不懂法不遵守财务纪律才走到这一步,他也知道这样套取资金不符合财务制度,但是由于和张华交往所以才同意。况且他也并不知道这些钱被套取后的用途,所以他悔罪认罪。

    昨日,该案经法庭审理后未宣判,本报将继续关注。

( 编辑:王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