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惠楼盘竟是违法建设5万定金3年讨不回来

19.03.2015  03:08

    兰州晚报讯(记者赵文瑞)买房交定金,结果到了快交房的日子才发现这是个手续不全违法建设的“黑楼盘”,早被政府勒令停工。从2011年交钱后等待至今,房子没建好,5万元定金也被“搁浅”无法退还。4年前预购了七里河区上西园一套高层住宅的郎女士一家,如今难买“后悔药”。回顾调查时记者意外发现,2011年11月3日,城管、公安等19个部门联合在媒体发布大篇幅公告,提醒市民不要购买违法建设,并公布了23处违法建设的“黑名单”。而这一天,也恰巧是郎女士一家交付第二笔定金的日子。郎女士预购的楼盘,正是“黑名单”中通报的违法建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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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口头承诺三年内办理房产证

    2011年11月,郎女士一家相中了七里河区上西园仙客来宾馆附近一处112平米的高层住宅,由于价格便宜楼层好,当下拍板决定购买,并于2011年11月1日和11月3日先后交了2万元、3万元定金。郎女士给记者展示了当时与甘肃仙客来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协定:郎女士预交定金5万元,待房屋交付前,再缴纳剩余房款的30%—40%;甘肃仙客来商贸有限公司将在2012年3月31日前交房。让郎女士一家当时备感放心的是,购房合同还注明了违约责任:甲方承诺,若未按期交房,乙方有权按已交房款的1.5%向甲方追究违约金。对于房产证的办理,“甲方说3年内办好,不过协议里没写,只是口头说的”,郎女士现在想起时才发现了当初“捡便宜”买房时的纰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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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讨回定金开发商一推再推

    事件的转折,出现在2012年。本该是购房合同里承诺的交房拿钥匙的时候,但郎女士一家发现这个“实惠”的住宅项目其实是违建项目,没有任何商品房规划、建设及销售手续,已被政府部门勒令停工整顿。郎女士一家开始与开发商协商退房并退还5万元定金,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开发商承诺只退还4.5万元,但直到2015年3月18日,被“缩水”的定金还是没有退还一分钱。“现在房子也没到手,定金也没退还。”郎女士一家“两手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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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楼盘”至今没有获得正规手续

    记者与该楼盘一位姓马的负责人取得联系后,对方表示,由于之前违建被罚款,只能再等一个月后再商谈退定金。对于“敏感”的房产证办理问题,这位马先生的回复是,“房产证会等到一批业主入住后统一办。”那么这个商品房项目现在的手续办理如何了呢?“手续已经说可以办了,但文件还没正式下来。

    记者在市房管局、市规划局查阅,都没有找到该楼盘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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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消协表示将积极调查调解

    3月18日上午,记者向七里河区消协、西津东路工商所反映情况后,消协和工商所负责人表示会积极调查此事,尽快调解。西津东路工商所魏所长告诉记者,“如果是违法建设,就应该全额退还定金,‘缩水’退定金的行为不合法。另外,如果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帮助郎女士一家诉诸法律解决此事。

    消费警示

    买房前要看清房屋“准生证

    记者查阅到,2011年11月3日,城管、建设、住房等19个部门曾联合在本报及诸多媒体发布《关于请广大市民不要购买违法建筑的公告》,点名指出的23处违法建设项目中,上西园仙客来小区就是其中之一。公告中表示会对这些违法建设采取断水断电断气断热的“四断”处理,并且强调提醒市民不要购买此类房屋,否则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在此本报也提醒购房者,买房交定金前,务必向开发商核查该项目的“准生证”,“五证齐全”是首要条件,包括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商退定金缩水不合法

    记者在天涯社区的讨论帖中搜索发现,类似的事件在另一个违建项目中也有“重演”,一位买家预付的1万元定金,最后只被退还了9000元。但根据法律规定,这笔“定金”的退还,不但不应缩水,还有权要求双倍退还。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另外,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

    另外提醒消费者,签订合同时,务必注意文中约定到底是“定金”还是“订金”,虽一字之差,却谬之千里。如果写的是“订金”,那么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