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既有住宅5万多旧楼提申请加装电梯仅1300台

16.12.2015  11:47
广州市既有住宅5万多旧楼提申请加装电梯仅1300台

广州日报

    《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出台三年

    省法制办上线广东“民声热线”回应“不公平”质疑

    广州日报讯 (记者汤南 通讯员陈燕舒)《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出台三年,广州的旧楼加装了1300多台电梯。有市民质疑:加装电梯成功的大部分都是单位房,多是因低层住户妥协才装成的。旧楼加装电梯,政府究竟该怎么管?试行办法试出了哪些问题?昨日,省法制办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朱京平带队上线广东“民声热线”回应相关疑问。

    按照上述试行办法的规定,申请加装电梯只要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即可。市民黄阿姨是那三分之一被迫加装的住户,加装的电梯严重影响了低层住户的通风采光。因旧楼加装电梯,高层和低层住户的矛盾激化。黄阿姨说,高层的邻居为了逼自己同意,大字报、电话骚扰、登门游说的戏码天天上演,不胜其烦,根本不是所谓的“与不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开展协商”。 黄阿姨认为,业主的物权应该平等受法律保护,绝大多数业主同意不是侵犯不同意者合法权益的理由,没有清晰的补偿办法和专业判断,必然导致不公平。

    针对部分人觉得试行办法不公平的观点,广州市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审查处处长何兆升回应称,就可行性来说,2012年加装电梯办法颁布后,广州的旧楼加装了1300多台电梯,这个数量在全国排第一,这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他坦陈,该办法“不可能没有瑕疵,因为群众的需求是方方面面”。

    2011年广州市法制办就承诺要出台加装电梯的补偿办法,但至今没有下文。对此,何兆升认为,“法制办规范的是行政审批的行为,政府部门在民事补偿方面没有权利出台相关措施”,旧楼加装电梯涉及的分摊补偿问题属于民事范畴,“民事纠纷应该按民事途径来解决”。政府部门只能是引导社会机构加强补偿标准的研究,包括补偿标准和方案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