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节水量达4000万吨我市创建节水型城市有成效

21.10.2016  14:35

  “我市是一个特别缺水的城市,希望全市各行各业及居民用户,进一步提高节约用水意识,多掌握一些小窍门,为节约用水出一份力,为我市成为节水性城市做出贡献。”10月19日,在市广电总台“城建面对面”栏目中,兰州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技术科科长李仪在采访中说。

  李仪说,兰州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的工作主要有6个方面:一是宣传贯彻国家关于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全市城市节水管理工作;二是根据兰州市国民经济规划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和实施全市城市节约用水中、长期规划。今年8月份,刚刚完成我市2013年至2025年的中、长期的节水规划;三是组织和指导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器具)的推广应用;四是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行业规定,制定行业综合用水定额和单项用水定额,并对管辖的1600多户用水单位,按季度下达计划用水指标,每季度考核一次,对超计划用水的单位进行加价收费;五是创建国家节水性城市工作。从1997年到目前,我市积极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现为2020年省会城市必须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要求奠定了基础;六是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管理。从这6项工作中可以看出,节水办的管理覆盖了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医院学校等方方面面。

  据了解,每年我市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6家,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表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此为节水“三同时”制度。其中节水设施主要包括用水器具、工艺、设备、计量设施、再生水回用系统和雨水收集利用系统等。目前我市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现在都已纳入节水“三同时”备案管理,也就是新建项目100%纳入节水“三同时”备案管理。同时,节水管理部门还对在建项目的节水“三同时”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督促建设单位按要求同期配套建设,确保节水“三同时”审查落到实处。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节水“三同时”管理工作,主要加强节水设施竣工后的验收工作。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使用,节水管理部门不予核定用水指标,供水单位不得正式供水。

  在节水推广方面,我市采取加大了对节水器具的推广及宣传力度,即通过每年5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开展全国节水宣传周活动,在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等地进行大力度的宣传。通过新建项目节水设施,通过设计审查等方面,对验收不合格的工艺设施提出改进。从近几年的节水量来看,自来水供应是2亿吨,我市每年的节约用水量达到4000多万吨,效果不错,此外,各个企业(单位)通过创建活动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

  李仪最后呼吁全市各行各业以及居民,积极响应“低碳生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