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投资15万,即可申办初创微型企业

25.07.2014  19:17

   中国甘肃网7月25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针对初创微型企业结构不合理、申请补助门槛过高等问题,近日,记者从兰州市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兰州市出台2014年鼓励全民创业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指引,将进一步明确细化四类初创微型企业审核标准,促进初创微型企业合理发展,同时进一步降低初创企业申办门槛,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初创微型企业获得扶持。

  推行“三通”服务让申请人少走弯路

  为进一步规范扶持流程,兰州市明确以辖区内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严把申报微型企业审核关,指导创业者完成申报材料的填写,全面推行“三通”服务:条件具备的畅通、非基本条件不具备的变通、基本条件不具备的沟通。让申请人少走弯路,加快创业初审和注册登记工作效率,为鼓励全民创业工作提供更为完善的政策保障。

  目前,兰州新区、高新区、各县区城乡居民在辖区工商部门申办微型企业积极性高涨,但已注册登记的微型企业结构不尽合理,尤其种植养殖类企业比重偏高。为改善这一问题,兰州市将重点鼓励围绕大企业配套生产服务、产业延伸及从事加工制造、农副产品加工、信息传输、文化旅游、现代物流、计算机服务和软件等产业的微型企业发展,并对这些初创微型企业审核标准进行了细化。

  降低申办门槛放宽实际货币投资限制

  按照相关规定,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初创微型企业可在申报材料中提交发票、租赁证明等投资证明,以满足“实际货币投资达到15万元”的要求,不局限于在银行账户中存取现金,且投资证明提交时限由递交扶持申报材料前提供,放宽到发放财政补助资金前提交。

  同时取消统一指定银行账户的要求,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主选择银行设立基本账户。

   记者 崔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