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3.1万卖掉亲生儿子 生身父亲一审获刑五年

16.05.2015  13:04

  原标题:3.1万卖掉亲生儿子生身父亲一审获刑五年

   中国甘肃网5月16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樊丽 通讯员 左生龙 雷钰) 好吃懒做的父亲,为了贪图享乐,将亲生儿子以3.1万元的价格卖掉,所得钱款用于个人在外地游玩挥霍。5月15日,庆阳市西峰区法院公布这起父亲卖儿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元。

  经查,李某曾因犯诈骗罪被正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2000元,2008年6月刑满释放。出狱后,李某结婚并生育一子一女,但李某好吃懒做,不愿工作,妻子外出打工,两个孩子由李某父母抚养。2013年7月19日上午,李某对父母谎称要将其不满2岁的儿子强强(化名)从正宁县家中带至西峰游玩,其父母便将孙子交给了李某。可日子一天天过去,迟迟不见李某将孙子带回,且经常电话打不通,老两口着急了,托亲戚朋友帮忙赴西安等多地寻找未果。2013年11月29日,李某父亲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孙子被拐卖。庆阳市西峰公安分局遂立即立案调查,后成功解救了被拐卖的不满2岁男孩强强。而这起案件的始作俑者竟是强强的亲生父亲李某。

  原来,2013年7月14日,李某打电话联系朋友王某,谎称一失足妇女有个1岁半的男孩,让王某帮忙联系买家陈氏夫妻。双方约定2013年7月19日见面商谈,当日上午,李某对父母谎称要带孩子出门游玩,便将不满2岁的亲生儿子强强带走。双方商议好价格后,陈氏夫妻遂将孩子抱到庆阳市人民医院检查身体,后陈某付给李某现金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