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吸储1186万 兰州绿洁蔬菜公司总经理受审

21.10.2014  09:55

   中国甘肃网10月21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樊丽 通讯员 陆建民)为了建设冷库,兰州绿洁蔬菜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高志坚,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从229名社会不特定人员处吸收存款1186万余元。昨日,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兰州市榆中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高志坚当庭认罪,该案未当庭宣判。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9月7日,高志坚在榆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了兰州绿洁蔬菜有限公司,其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2008年底因该公司缺乏建设资金,高志坚决定以公司名义租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昌运大厦一写字楼作为公司在兰州的办公室,从2008年开始至2009年,以用于公司建设大型蔬菜保鲜库,并支付借款人高额借款利息为诱饵,以公司名义与陈某等229名社会不特定人员签订借款合同,非法吸收资金1186万余元,致使以上款项无法追回。

  昨日上午9时,该案在兰州市榆中县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告人高志坚当庭予以承认。高志坚称,非法吸收来的钱全部被用于建设存放蔬菜的冷库。对于利息部分,高志坚称以1万元为比例,只收7000元,打1万元的收据。记者在庭审中了解到,有的受害人将买房的钱投入进去,有的受害人从亲戚处借钱投资。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兰州绿洁蔬菜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高志坚作为兰州绿洁蔬菜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是公司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亦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