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息为诱饵国企职工诈骗91万元

11.02.2015  02:38

    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通讯员史慧兰王宏)本是国企职工的介某,为获取高额资金,编织了一张许诺高额回报的集资大网,先后获得91万元资金。但直到案发,众多受害人却只获得极少的利息,集资的本金却如同泡沫般破灭了。昨日,兰州市红古区检察院依法批捕了介某。

    经查2012年,介某为偿还房贷与车贷,编造其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向朋友卢某借款2万元,并允诺高额利息回报,之后兑现了9000元的利息。得到高额利息的卢某相信了介某,此后又被介某以开办游戏厅为由借走了5万元。此次介某获得的5万元却在开办游戏厅的过程中赔得血本无归。介某先后欠卢某7万元,为了填平之前所欠的债务,介某又向薛某谎称自己在陇南小额贷款公司为一家铅锌矿放款急需资金,向薛某承诺每月10%的利息,分多次借去了49万元。至此,介某彻底陷入了拆东墙补西墙、集资新资金偿还旧资金的泥潭,先后通过一系列的谎言骗取了张某、王某、何某等多人的钱财。截至2014年1月案发,介某已集资90余万元。欠款的窟窿越来越大,受害人也无法按时收到高额利息,多次催债无果的受害人先后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经红古区检察院侦监科审查,嫌疑人介某以给小额贷款公司放款、资金周转不开等为由,每次均许诺高额利息为诱饵,并给被害人一定的利息,受害人也有投资赢利的目的,从这几方面分析,其行为涉嫌集资诈骗罪。目前介某已被红古区检察院批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