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人组团诈骗 一年竟骗了1460万元的防腐钢管

06.08.2015  11:09

    原标题:14人组团诈骗 一年骗了1460万元的钢管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采用虚构提料单的方式,为长庆油田施工队运送防腐钢管的董建斌等人竟然组团实施诈骗,在一年时间内,董建斌等人诈骗长庆巨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驿马防腐厂防腐钢管2200.043吨,共计价值14604178.94元。

   伪造单据 不法人员预谋实施诈骗

  2012年6月初的一天,董建斌与马文强进行商议后,由董建斌化名“马胜利”冒充庆阳市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负责人,马文强化名“张强”冒充工程提料员从庆城县驿马镇儒林村境内的长庆巨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驿马防腐厂诈骗防腐钢管,马文强表示同意。后董建斌从原隆达防腐厂材料员董某甲处获取提料单样本,在庆城县北区凤城刻章部制作“庆阳市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13830472778、领料专用章、马胜利”字样印章;又以230元的价格在庆城县马岭镇一男子处制作“第七采油厂环江前线指挥部材料专用章”字样的印章,伙同张伟(在逃)驾驶其大货车(假车牌陕K20741)实施诈骗,并商定从防腐厂每诈骗一车防腐钢管分给马文强1万元,分给张伟2500元。

  一年时间 骗了价值1460万的防腐钢管

  经查,董建斌、马文强等人自2012年6月至2013年8月间,经预谋后,采用虚构长庆油田采油七厂管线铺设工程,伪造采油七厂环江前线指挥部提料单等手段,多次诈骗长庆巨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驿马防腐厂防腐钢管2200.043吨,共计价值14604178.94元。而董建斌、马文强等人诈骗所得的防腐钢管,均被朱学英、杨甲来等人收购。

  2013年8月份期间,巨力公司防腐厂材料员何文婷与无业人员樊康锋预谋将其单位厚壁防腐钢管以每吨3500元、薄壁防腐钢管每吨4000元的价格出售。之后,何文婷利用樊康锋到庆城县防腐厂拉防腐钢管机会,两次向樊康锋出售76×9mm防腐钢管30根,计4.2吨,总价值23902.2元。之后,董建斌指使樊康锋、徐新勃分别向何文婷支付赃款共计1.5万元。

  一人归案 牵出组团诈骗的8·18大案

  2013年8月中旬,在这起团伙犯罪案中的一名犯罪嫌疑人被抓归案后,董建斌等人的犯罪事实也被检举揭发。随后,长庆公安分局遂成立“8·8”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而在董建斌等人诈骗案被决定立案侦查后,董建华为帮助董建斌逃避公安机关追捕,在庆阳市西峰区安定东路一小区,以1500元的价格租用刘某甲住房供董建斌藏匿,并通过淘宝网购山东无记名手机卡给董建斌,便于其外逃时与家人联系使用,董建华的行为从而导致董建斌长时间未能抓捕归案。2013年11月9日,公安人员抓获董建华后,其拒不交代董建斌的藏匿地点。2013年11月11日,董建华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庆阳市公安局长庆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2日被执行逮捕。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现金1932328.6元,从董建斌处回收钢管192.02吨,朱学英处回收119.23吨,杨甲来处回收48.11吨,焦长江处回收71.66吨,总计431.02吨,已全部发还长庆巨力实业公司。

  法院判决 14名被告人各领其刑

  7月31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董建斌、马文强、樊康锋、何文婷、董建华等14人的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窝藏、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职务侵占罪。遂一审判处被告人董建斌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被告人马文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樊康锋等其余12名被告人,因不同的罪行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不等的刑罚。 (记者 樊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