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元“疏通”就上心仪大学?一老师诈骗落榜生获刑

21.07.2015  13:18

  广州一名体育学院老师声称自己人脉广、关系多,可以帮高考学生进入理想大学,进而骗得一友人信任,先后骗取该友人30万元“关系疏通费”。昨日,记者获悉,涉案老师因犯诈骗罪被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判处3年3个月有期徒刑。

  2012年7月,陈某经舅舅介绍认识了广东一所体育学院的老师林某。据陈某回忆,林某多次说起自己认识的人比较多,可以帮高考的学生入读大学。2013年7月9日晚,陈某打电话给林某,说朋友弟弟小宇今年高考,想读四川某武警警官学院,但分数线没到投档线,让林某看看有没有办法帮忙。林某当即说行,并叫他们来广州面谈。

  陈某称,2013年7月10日,他们和林某在酒店吃饭,给了他一盒价值6万元的冬虫草。当日下午,林某就带了一名自称“陈处长”的人到酒店房间,和陈某等人商谈小宇入读四川某武警警官学院的事。但“陈处长”认为基本没有机会,后来就离开了。

  彼时,林某声称他还有另一条门路可以走,他认识一名关系特别广的领导,但需要人民币30万元,并承诺办不成可全额退款。陈某就分两笔转账给林某共人民币30万元。

  几日后,陈某等人没等到任何答复,为此要求林某还钱。但林某总是找理由说钱还没退回来。之后,陈某先后收到退款共计5万元,但后来一直没有收到剩余的25万元。2013年9月,陈某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据悉,林某被抓获后,其家属已经将冬虫草以及剩余25万元退还给陈某。

  面对检方指控,林某认为自己不构成诈骗犯罪,要求适用缓刑。他辩称,从来没有向陈某承诺过能办成此事,收了钱后,他是想帮忙,但当时成都已过了录取时间,真的没有办法了。因为自己没钱用,所以花掉了25万元,其中11万元用来还银行贷款,还有13万元用于吃饭、喝酒和出去玩。

  判入狱3年3个月

  法院审理后查明,林某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帮助陈某亲戚考录学院的情况下,向陈某谎称可以提供帮助,并骗取钱款,将大部分赃款用于个人消费,余款25万元拒不退还。由此,足以认定林某具有非法占有被害人钱款的主观故意及行为,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量刑上,鉴于林某家属代为退回全部赃款,并获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但因林某不具有悔罪表现,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为此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记者 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