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盛宴赔偿8万元修电梯

31.12.2015  03:18

    兰州晚报讯(记者华晓婧实习生杨中堂)12月3日,本报报道了酒泉路北段金地大厦北侧电梯被人破坏后,整栋楼的工作人员及顾客只能爬楼梯的消息,引起了市民关注和警方的重视。近日,在张掖路派出所的调解下,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A

    事件

    餐馆人员在电梯井内插角铁导致电梯停运

    12月2日,金地大厦北侧电梯井中被人插入角铁,导致电梯停运数日,大厦中部分楼层的工作人员无法正常乘梯出入,只能由南侧电梯上行。物业杨经理得知此事为敦煌盛宴人员所为后,立即找到其负责人,但对方未能及时将电梯恢复运行,于是物业就断了对方的电,导致敦煌盛宴方面无法正常经营。敦煌盛宴称,电梯噪声大,影响客人和店内生意,多次联系物业无人管,这才给电梯井内安插了角铁。之后,金地物业公司向张掖路派出所报了案。

    B

    进展

    警方调解餐馆赔偿物业8万元修电梯

    12月30日,记者从金地物业方面了解到,12月13日,金地名庭酒店、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同敦煌盛宴相关人员在张掖路派出所接受调解,并达成协议:敦煌盛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出资8万元给金地物业公司,由金地物业公司负责维修电梯,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敦煌盛宴付清8万元后,不再承担此部电梯的任何维修费用。同时,敦煌盛宴将拖欠物业公司的全部物业费在签订之日起3日内全部付清,物业公司不再收取滞纳金。金地物业公司同意敦煌盛宴正常使用观光电梯及高层1号电梯,不另外收取任何费用。在敦煌盛宴付清拖欠的全部物业费后,金地物业公司保证敦煌盛宴水电暖正常,物业公司同意敦煌盛宴的中央空调在原地正常使用。

    敦煌盛宴侯副总说,他们已向物业公司支付了8万元。“协议签署当日,我们就收到了他们支付的8万元。”杨经理说。目前,停运电梯正在维修中,预计一个月后完工,恢复正常运行。

    张掖路派出所回复说,12月13日,当事双方已在警方的协调下达成协议。派出所接警后,多次调解双方矛盾,但效果不是很理想。此次调解后,如果双方仍有矛盾,可通过法院仲裁。

    律师说法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属于犯罪行为

    只因电梯噪声影响店内生意,店家给电梯井内插入角铁,这一做法是否合适?就此,甘肃天马律师事务所成震海律师说,这样的行为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已经构成犯罪,应予立案。《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数额巨大”的认定,全国各地的标准不完全统一,但绝大部分地区都把5万元以上作为“数额巨大”的标准。就敦煌盛宴这次拦截电梯造成8万多元的损失来看,属于“数额巨大”。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嫌疑人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