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标的30万元以上 须进行行贿犯罪记录调查
30.04.2015 11:28
本文来源: 中国甘肃网
原标题:标的30万元以上 须进行行贿犯罪记录调查
中国甘肃网4月30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樊丽 通讯员 彭维萍)对标的额30万以上或者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工程建设,必须将行贿犯罪记录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昨日,记者从城关区检察院获悉,2014年该院受理的行贿档案查询业务增至10093次。而今年日查询量平均80余件,最高时每日达160余件。今后,还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运用在人事、金融、教育、医疗等行业单位的网点改造、组织人事、内部协查等工作中。
为遏制行贿犯罪,2006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将个人和单位构成行贿犯罪的情况进行录入并对外提供查询。目前城关区检察院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和发改局等单位已联合下发《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对标的额30万以上或者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将行贿犯罪记录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载明,必须对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及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不良记录查询,严格把握廉政准入关。
同时记者了解到,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已被列为必经程序,此外,城关区检察院还在积极酝酿,在人事、金融、教育、医疗等行业单位的网点改造、组织人事、内部协查等工作中,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用廉洁准入机制推动整个社会诚信大体系建设。
本文来源: 中国甘肃网
30.04.2015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