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分局圆满完成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
截止3月19日,市地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分局共受理2014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4816人,人数较去年增加618人,增幅为14.72%,累计申报缴纳税额9283.12 万元,圆满达成预期工作目标。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大企业税收管理分局积极行动,周密部署,针对所辖企业重点税源户多、高收入人群集中的特点,找准切入点,加强征管手段,精细分解,层层推进。
一是完善工作流程,加强分解落实。认真分析所辖纳税企业的征管资料和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比对去年申报数据,对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进行筛选,及时掌握应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的目标人员和税源底数。同时细化具体申报环节,完善工作流程,科学分解目标任务,制定考核计划,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确保自行申报工作的开展合理有序。
二是开展税收宣传,提高自行申报的自觉性。通过企业QQ群、短信群发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个税自行纳税申报的重要意义和法律规定。并针对所辖重点税源企业和目标人群开展纳税辅导,重点对申报范围、申报内容、年所得的计算方法和口径、申报期限、法律责任及履行申报手续的各项规定等关键环节进行辅导,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和掌握税收政策规定,提高自行申报的自觉性。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夯实征管基础。根据税收政策的调整,注重加大对股权转让所得、限售股转让所得数额较大的目标纳税人的追踪管理,及时提醒目标纳税人按期自行申报,避免漏征漏管现象的发生。密切关注所辖企业高管的年金、股权激励、日常工资等所得,分析其持有股权、限售股情况和企业分红情况,符合申报条件的,及时纳入自行纳税申报管理范围,并积极开展分析和约谈,督促企业完整申报各项所得。与此同时,重点做好基础征管资料的完善和征收台账的规范,提高统计分析水平,摸清税源底数,夯实征管基础。
四是严格执行保密措施,维护纳税人权益。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为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信息保密的义务,明确保密管理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和交接手续,形成保密管理工作的完整“链条”,对自行申报过程中的申报资料受理、接收、移送、查询、归档和调阅等各环节进行规范,实行专人负责,专人保管,严格权限控制,从制度、工作程序上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