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七里河区部分地理实体命名的公告

28.05.2014  17:30

  根据《兰州市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七里河区以下地理实体进行命名,现予以公告:

  将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辖区内西津西路北侧、兰石集团南大门东侧,由“兰州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建筑实体商务办公综合楼命名为“佳和商务中心”。

  编号:(2014)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