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14.01.2015  15:10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七里河区于2014年底将涉及最低工资标准的公益性岗位工资进行了提标并按规定补发了工资。具体调整标准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月调整到1350元/月;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1300元/月;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1250元/月;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1200元/月。

  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将对七里河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产生积极影响。使七里河区3500多名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收入有了较大幅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