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了然办案过程全透明
兰州晚报讯(通讯员彭维萍记者许沛洁)这是一场从“神秘”到“透明”的转变,无论是改变案件分配制度,还是在案件进程中细化每一个时间节点,城关区检察院正在用极大的努力创新案件管理模式,用全透明的办案方式让每一位诉讼参与人“心中有数”。
案件流程一点即看
11月11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案件受理大厅的小王一上班,就打开电脑上的“案件管理系统”,点击一个案件时,系统内就显示出了该案件的时间流程:原甘肃送变电工程公司经理童某,因受贿罪嫌疑,于2013年11月30日由城关区检察院立案,12月1日被拘留,12月14日被逮捕,由反贪局的卢检察官办理。2014年1月6日,案件移送该院的公诉科彭某检察官办理;案件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于5月26日提起公诉。同年7月3日,童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案件的每一个办案过程,均可以在城关区检察院案件管理系统的信息化流程上反映出来。更重要的是,办案人领到该案,并不是由部门领导来分案,而是由系统自动“轮案”,随机选择检察官办理。
检察机关办案,为人诟病最多的是其“神秘”。律师到检察院查询代理的案件,嫌疑人家属查询案件进程,经常遭遇“客观难题”;在赃证物管理上,也引发了一些群众的非议。但这些问题,城关区检察院在探索中逐步改进,以求做到最好。
“第三只眼”做好内部监督
检察机关传统的案件管理,主要采取条线管理和业务部门分散管理相结合的模式,上层由检察长、分管检察长、检委会进行宏观管理,下层由各业务部门具体承担案件管理职责和考核评定。城关区检察院检察长认为,在这一模式下,对案件的监督大多是在领导监督和下一检察环节的监督,而且多为事后监督,只注重结果管理,缺乏过程性监控,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检察环节上的超时办案、线索积压和流失等问题,容易造成案件超期羁押和久拖不决。
为了杜绝以上现象,就必须在检察机关内部建立起“第三只眼”全面监督。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正式运行后,城关区检察院的案管办实现了以电脑分案为主、人工调节为辅的分案模式,提高了办案效率,增加了透明度,真正实现了案管流程监督职能,有效地防止了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情形的发生,保证了检察队伍公正廉洁执法。
办案过程
“全透明”省内领先
如今的城关区检察院设立了检务大厅,为公众提供案件查询和阅卷等“一站式”服务。将适合公开的信息从管理系统中实时采集,通过窗口接待、电子大屏滚动播放、触摸屏查询等方式,方便诉讼参与人了解案件办理情况。自2013年3月城关区检察院受案大厅成立至今,共接待现场查询1851人次,接待律师阅卷513人次,这一做法省内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