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街上一种药物药价为啥各不相同

20.05.2016  04:05

    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张鹏伟)连日来,鉴于“一条街上不同药店内同一种药往往是不同价格”的市民投诉,本报记者前往采访,发现不同药店常用药品确实价格各不相同。

    一条街10家药店同种药有7种价格

    5月18日,本报记者从永昌路北口一直走到南口,共有10家药店正常营业,记者调查了几种常用药销售价格发现,24粒装的感冒药连花清瘟胶囊分别有15元、11.5元、14.6元、13.5元、14.8元等多种价格,36粒装连花清瘟胶囊则分别有21.5元、21.6元、19元、21.9元等多种价格,300ml的京都念慈庵蜜炼川贝枇杷膏分别有50元、49.8元、44.5元、40.9元、49元、49.9元、42元等多种价格。

    物价局:药品价格由经营者制定

    5月18日中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市物价局办公室马主任称,药品价格根据进货渠道不同而不同,已放开,属于市场调节,物价局具体没有相关限制。

    “市民如果觉得这家药店药品贵,可以去其他药店看看。”马主任说道。

    “从2015年6月1日起,国家对药品价格放开了,经营者根据自己进货渠道和经营成本制定价格,做好公示即可。”记者随后致电市物价局收费处,也被告知药品价格已放开。

    市民:没有限价消费者容易被“

    生活中,每个人都会偶尔生病,也肯定得服药,你也肯定遇到过同种药不同药店不同价的情况。此时,该怎么办?针对物价局的回复,很多市民有“”要说。

    “有时候一条街上好几家药店,我怎么知道哪家药店药便宜,我不可能问上一圈然后再买吧?如果是在家附近还好,哪家便宜都会知道,可如果不是自己熟悉的地方呢?”很多市民表示有疑惑。

    疑惑的同时也有市民踊跃提出建议:希望物价局以兰州实际出发确定一个药品上限价格,因为大家工资普遍都不高,有些家庭经常吃药,每年光买药也花不少钱。进货渠道不同是经营者的事,为什么要以“牺牲”市民利益满足他们的高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