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区安监部门联合查处一家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销售加工窝点

19.08.2015  18:36
      8月17日,平凉工业园区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辖区内有一家从事非法经营加工销售危险化学品(甲醇燃料)窝点,鉴于该窝点经营规模较大,情况复杂,工业园区安环局立即向市安监局进行了报告。市安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安排部署,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和有关业务科室,会同园区安环局、崆峒区消防大队和四十里铺派出所等相关执法部门于8月18日下午7点10分至晚上11点之间,对该窝点依法进行了查处。

      该非法经营场所位于三十里铺村二社(312国道南面),非法经营者郭亚周,男,45岁,河南人,于2015年3月租赁三十里铺村二社村民院子,主要经营加工销售甲醇燃料。经查,甲醇原料来源于陕西省长武县一家公司,由于郭某只负责甲醇燃料的加工销售,与进货公司未签任何协议,所以对其进货公司名称及情况一概不知。郭某从事的甲醇燃料经营销售活动无零售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参加任何相关从事危化品生产经营培训活动,加工现场也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甲醇燃料经加工后主要销售给市区一些饭店、火锅店,且在销售配送过程中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在检查中,现场查处未经加工的甲醇原料20余吨、硝酸镁25瓶、正丁醇3瓶、过氧化氢25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77条,市安监局依法责令郭某立即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全部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甲醇原料及其相关的添加剂,并处以20万元行政罚款。目前,该案件相关调查处理和收缴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