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两官员被“双开” 一官员被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
10.08.2015 21:49
本文来源: 中国兰州网
中国兰州网8月10日消息 山西省吕梁市纪委10日通报,孝义市委原副书记、市长王建国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汾阳市委原常委、副市长王利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吕梁交通运输执法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贾志刚被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
经查,王建国在担任孝义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向他人赠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吕梁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吕梁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王建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王利强在担任汾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和汾阳市政府副市长期间,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隐瞒身份,未依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出国旅游;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有价证券、礼品、礼金,参与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吕梁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吕梁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王利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贾志刚在担任吕梁交通运输执法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期间,违反财经纪律,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该局虚报冒领套取财政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擅自开设银行账户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贾志刚的上述行为严重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吕梁市纪委研究并报吕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贾志刚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经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记者王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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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2015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