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公安局建立“12345”预警机制 社会矛盾纠纷呈现“一增两减”

18.07.2017  11:32

永登县地处甘肃省兰州市西北部,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的迅速发展,因征地拆迁、土地纠纷、医患纠纷、涉法涉诉、灾害事故、环境污染等人民内部问题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增多。

近年来,永登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探索建立了“12345”系统工作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即:立足维护社会稳定一个中心;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两套体系;做到矛盾纠纷信息按一般、紧急、特急三级分类预警报送;实行“红、橙、黄、蓝”四色预警研判处置;完善党政领导、内部工作、外部协作、信息归档、制度保障五种运行制度。

机制运行以来,工作效果近年来呈现 一增两减 的态势,全县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一增:县局主动预警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逐年增加,其中2010年112起、2011年149起、2012年247起、2013年317起、2014年354起、2015年386起、2016年427起、2017年上半年173起;

两减:一是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逐年减少,其中2010年52件、2011年48件、2012年42件、2013年38件、2014年29件、2015年28件、2016年26件、2017年上半年9件;二是辖区内群体性聚集及上访事件逐年减少,其中2010年28起、2011年26起、2012年23起、2013年21起、2014年19起、2015年17起、2016年16起、2017年上半年7起。

一个中心 :建立了以指挥中心为“龙头”,各专业队室、派出所为“触角”的三级情报信息研判工作平台。通过构建“布局合理、渠道畅通、灵敏高效、覆盖面广”的情报信息工作平台,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搜集掌握各类情报信息,下好先手棋,掌握主动权。特别是在重大节会时期,县局指挥中心及时向各业务所、队下达情报研判指令,全面摸排辖区各类矛盾纠纷隐患,逐一登记造册,逐条研究防范处置对策,并形成经常性工作机制,定期向地方党委、政府反馈工作情况,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发挥了积极作用。

两套体系 :永登县局完善形成矛盾纠纷搜集排查和分析研判两套体系,坚持“两条腿走路”。 一是 强化矛盾纠纷搜集排查。县局将日常工作排查、信息员搜集、群众反映、信访途径、上级交办、其他单位移交六方面的信息通过甄别分类后,按照发现→核查→采集→整理→复查→传递→分析研究→发布→指导或决策的流程加以规范和完善。同时,充分整合警务信息应用平台、警用地理信息平台、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突出抓好基础信息搜集录入工作,逐步建立完善包括突发事件挑头扛旗人物、重点信访人员、重点关注群体等内容的数据库,切实提高情报信息搜集、发现、掌握、积累水平。 二是 强化矛盾纠纷调处研判。县局及时对辖区内各类情报信息进行分类、报告、研判、督办、反馈、查证,做到信息灵敏、未动先知、引领实战,并针对性地提出参谋意见和建议。

三级预警: 要求各单位第一时间做好信息分类报送工作。建立了各警种、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大维稳、大信息、大化解工作机制,坚持实行重大矛盾定期排查和督促通报制度,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梳理,分别在全局17个派出所设立情报信息收集点,并建立完善了1个工作流程图、12种工作台账,切实做到主动发现不不断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四级情报信息网络,及时发现、掌控可能影响稳定的各类内幕性、深层次预警性信息。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坚持经常性地调查摸底工作,并积极与信访部门沟通协调,对确定的重点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管控责任人和管控措施,确保稳控到位。县局在原有60人组成的应急处突队伍的基础上,成立了15人组成的快速反应分队,启动了50名综治员组成的社会治安大巡防队伍,制定了17种工作预案,并先后6次进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演练,不断健全完善应急处突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队伍快速反应能力。

四色研判: 永登县局坚持一事一分析一研判,按紧急程度用蓝、黄、橙、红四种颜色分类标识,实行“四级分色”预警研判,实现了对矛盾纠纷的动态监控。

一是蓝色预警(四级、39分以下阶段)。 即对于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尚未激化,在事发单位能够化解,保持稳定的,发布四级蓝色预警。派出所接到预警后,责任人立即到位,靠前工作,稳妥处置,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始阶段。

二是黄色预警(三级、40分至59分阶段)。 即对于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在事发单位能够解决,但需公安机关业务部门指导的,发布三级黄色预警。派出所接到预警后,及时与相关业务部门联系,在业务部门指导下进行化解处理;相关业务部门收到预警后,做好专业知识、政策依据、处理方法等方面的业务指导。

三是橙色预警(二级,60分至79分阶段)。 即对于矛盾纠纷和信访事件有激化的趋势,相关人员准备赴县级以上单位上访,以及用三至四级预警措施无法处置的,发布二级橙色预警。处置单位在本辖区积极稳控化解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参与,共同承诺办理,并及时将工作情上报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

四是红色预警(一级,80分以上)。 即对于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涉及多名群众,且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非正常上访事件的,以及用二至四级预警措施无法处置的,发布一级红色预警。县局要在立即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市局的同时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处置状态。县局应急处突办、治安大队、国保大队、法制室、属地派出所民警要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积极疏导群众,稳定情绪,实行领导包案,限时解决。

五种机制:一是坚持党政领导机制。 始终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高效整合政法、维稳、综治、公安、信访、司法等力量,在信息收集、宣传教育、解决问题等方面互通信息,整合资源,共商对策,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加强内部工作机制。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所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矛盾化解领导小组,在县局指挥中心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信息排查组、分色研判组、指导化解组和应急处置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职责任务。 三是建立外部协作机制。 县局与信访、司法等有关部门建立了协作机制,积极协商构建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仲裁调解“四位一体”的大调解体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使四种调解各自发挥作用,互相衔接配合。 四是完善信息归档机制。 建立了《重大信息搜集簿》,《矛盾纠纷排查统计簿》,《矛盾纠纷定期分析报告》,《矛盾纠纷调处列席会议簿》等台帐簿册,详实记载民警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并跟进了民警跟踪考核办法,实行倒查回访。 五是落实制度保障机制。 建立了永登县公安局《矛盾纠纷分色预警研判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制度》、《矛盾纠纷定期回访制度》、《信息搜集报送制度》、《信访事项受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或不稳定因素,及时跟踪督办,确保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