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工作几天谁说了算

18.08.2015  12:18

    最近“2.5天假”很受关注,很多人为之雀跃。我不知他们高兴什么,是听了一句美好祈愿,还是把这话当真?如果是前者,我会说最好每周休息5天,两天工作仅作调剂。如果你当真认为就该休2.5天,不妨往下读。

    1995年起中国开始施行5天工作制,迄今已有20年。这个看起来极为合理的作息制,施行效果如何?南方工厂普遍每周工作6天,餐饮业基本也如此。建筑、修理、快递行业没有双休,他们根据生产状况调休,忙碌起来一连工作十几天很常见。金融、互联网和教师行业算是难得的双休职业,可惜加班严重。

    为什么八小时工作制出现已有百年,中国的双休制规定也有二十年,却无法普遍实现?拷问掷地有声,只不过,休息和其他福利待遇一样,总体上由经济发展水平而定,具体到个人则是合议的产物。经济水平提高,很多公司就会将双休制作为福利待遇的一部分——就像今天很多公司用带薪年假和出国旅游吸引员工一样。随着这种作息制流行,人们愿望强烈,各国纷纷将其纳入法律并命名为“休息权”。有人以为,八小时工作制是工人运动争取的结果。其实从19世纪中期开始,这个呼吁就很强烈了,几乎无人理睬,普遍落实还要等到20世纪中叶。现在美国人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还超过40小时,经济不景气时工作会更长。所以,要想获得更好福利,只能靠经济发展。

    1995年中国施行双休制时,当时就有人意识到经济条件不允许,因而讨论的备选方案还有隔一周双休制。只有经济发展之后,双休制才成为普遍的愿望。不同行业之间,愿望和现实的距离是不同的,并不因法律规定一蹴而就。法律还规定了其他劳动者福利,例如11天法定节假日和至少5天带薪年假,很多人都享受不到。

    很多人认为,法律超出现实基础给人们许愿,可以督促雇主关爱劳动者,改善劳资关系。但现实是骨感的:自愿达成的劳动协议本就包含休息安排,若法律或政策要强制改变这种安排,在劳资博弈失衡局面下,雇主很轻易地就能规避。本质上,有些难落实的法律或政策就是不切实际的承诺,它可能会将企业往违法道路上逼,也会使得企业和劳动者站到对立面。到头来,一些低成本用工企业为节省用人成本,会视“流水的兵”为常态,员工跳槽大不了再招人。

    有的朋友提醒我,一些欧美企业已经开始推行四天工作制,2.5天假没什么不现实。其实四天工作制的出现不稀奇,现今中国很多企业为了吸引人才,也能开出诱人福利。普遍的四天工作制却很难施行,因为绝大多数企业和劳动者承担不起。财富是工作创造出来的,而不是靠度假和消费。若法律或政策推行的休假制度超出现实基础,我们一步跨越到四天工作制,大量非法加班和灰色工作就会蔓延开来。同样的道理,2.5天假现阶段注定也只能止于“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