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工程”推动创城全民总动员
环境治理让兰州越来越靓 首席记者马军摄
2015-2017年是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期,也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期和攻坚期。今年8月,《兰州市2015-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正式出炉,确定了10大任务42项工作。《总体方案》提出,我市将通过3年的努力,力争2017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新一轮创建工作启动后,兰州市调整了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虞海燕担任主任,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占亭担任常务副主任。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成为市委书记和市长的“一号工程”,兰州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兰州晚报记者方言上下协同,向创城顽疾“宣战”
创建文明城市,需要从上至下的全方位配合,尤其是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与相关责任县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后,来自基层的落实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在克服城乡环境整治等顽疾方面,更需要上下协同,取得长期效果。
为了更好地完成区文明办关于文明城市创建测评迎检工作,配合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序进行,提升辖区环境总体水平,西固区先锋路街道兰玻东社区积极开展了各项环境整治活动。最近一段时间,社区综合治理专干王俊玉天天在社区里巡逻,对居民楼道堆放杂物的行为进行劝阻。王俊玉说:“楼道堆放杂物是个老大难问题,我们只能一次次劝,劝不动我们就自己动手清理。”在跟物业多次交涉并对部分居民进行劝导提醒后,王俊玉及社区网格员和居民们一起,清除了楼道里违规堆放的杂物。
城乡环境整治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也是创城的顽疾之所在。特别是主城区的环境卫生,更是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2015年10月,针对即将开始的全省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和省级卫生城市复审验收工作,城关区提出,作为此次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全国卫生城市的主战场,要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亲自指挥,逐一落实。城市管理部门围绕以往创建工作中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铁路沿线等区域环境脏乱差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尤其是对窗口行业、政务大厅、医院、车站、广场、大街小巷、居民楼院等区域,重点加强管理,做到城市管理无死角、无盲区。
城乡接合部及铁路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是城乡共建的重要内容。2015年10月,我市联合兰州铁路局,坚持“总体设计、凸显特色、分段分区、同步实施,远谋近施、迅速见效”的原则,按照“一廊两段穿五区二县,一带五站串十二景区”的思路对兰州至中川铁路沿线进行综合整治。并提出,通过1—2年持续整治,在铁路沿线构建多处自然及人文景观,打造一条干净整洁、特色鲜明、靓丽多彩的景观廊道,成为展示我市形象和面貌的新平台。
农村村容整洁卫生、建设美丽乡村,也是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13年开始,我市利用5年时间,在全市农村组织实施“清洁家园”行动,配套实施“十乡百村”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每年组织10个乡镇、100个村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到2017年,全市80%以上的乡镇、70%以上的村实施“十乡百村”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建成一批村容整洁乡村、乡风文明乡村和美丽乡村。
有进有出,打破文明单位“终身制”
针对部分文明单位创建只在“评比”时搞突击,牌子到手便“马放南山,刀枪入库”的现象,兰州市在探索建立“创文”长效机制中,还打破文明单位终身制,及时修订完善了《兰州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建设管理办法》,对文明单位实行期限制管理。办法规定: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应及时向市文明委反映本单位的重大活动、成绩和经验。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12月底前报市文明办及所在县区文明办,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主动报告。各县区每年对本辖区内的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进行一次全面复查,并向市文明办书面报告复查结果。
同时,办法还要求对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届期制,每4年为一届。届满后由市文明委复查考核,并向全市通报考核结果。符合标准的,保留其荣誉称号;工作停滞不前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存在严重问题的,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后,撤销其荣誉称号。被撤销荣誉称号的单位、村镇、社区,不得再悬挂荣誉奖牌。据悉,市文明办还采取随机抽查、群众评议、集中检查的方式对文明单位进行动态管理,对于出现学习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不履行社会责任等十大问题之一的文明单位,直接撤销其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打通了文明单位退出的渠道。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才能真正实现城市文明水平的提升。
体制推进,建立创建工作专项奖励机制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我市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军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创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市级领导干部包抓、牵头责任部门负责、各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责任制以及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建设日趋完善,各单位、各部门细化分工,明确措施,有序推进,为确保完成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在督查落实方面,我市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体系,实行平时检查、季度测评、半年考核、年终总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创建责任单位工作考核打分排名,考核结果通报全市。同时,我市还组织新闻媒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创建工作进行视察,组建市民巡访团,对创建工作进行巡查监督。建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专项奖励制度,每年根据考核结果分等次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不作为或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
创城需要体制的推进,更需要财力的保障,在公共财力保障创建工作方面,我市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财政投入逐步向城乡公共管理、社会公共服务、基层单位倾斜,加大投入比例。同时,我市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还合理安排经费投入,为创建工作任务提供必要的财力、物力支持,积极为基层开展创建活动提供了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物质保障。目前,全社会齐抓共管,共谋全国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已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