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挎包引发命案

09.12.2014  06:37

    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这是一个包引发的命案,男子要送包,女子不接受,于是,男子打伤女子致其死亡。12月8日,当男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兰州中院接受公开审理时,他以案发当日喝的酒太多为由,表示案发细节记不清了。

    据起诉书显示,生于1975年的马某某于2014年2月9日20时许,与女子梁某在榆中县城关镇一家休闲KTV喝酒唱歌期间,向梁某赠送女士挎包遭到拒绝,二人并因此发生争吵,马某某遂持梁某的背包击打其头部,并将对方推倒在地。梁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法医鉴定,梁某系他人用外力作用击打头部导致重度颅脑损伤而死。次日,马某某向警方报案。

    庭审现场,马某某称自己与女子梁某认识不到半月。“我和她什么关系都没有。当日许多同事说,是梁某的生日,我才给她买包的。”据马某某供述,案发当日,自己从16时开始就喝酒,数量大约是一斤多白酒和12瓶啤酒,对案发时的具体细节记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