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安全生产会议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1月15日,市国资委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会暨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来自全市国资系统及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回顾了2014年度我市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据了解,2014年初,市国资委就与市政府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安全工作纳入全委的重点工作,并根据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分解落实到各企业,与54户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明确了每户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对做好企业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在全系统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隐患排查诊断整治活动、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公共安全及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和“清剿火患”战役,并通过以上活动,消除了大量事故隐患,共计查出安全隐患922条,整改749条,整改率81.24%。通过认真排查,查出可能影响公共安全风险因素285条。此外,市国资委还修订了《兰州市政府国资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兰州市政府国资委地震灾害及次生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了《兰州市政府地震应急处置操作手册》,并对各类预案进行了修订,督促各企业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防火、防汛、防震、交通、防盗、反恐等各类应急演练214次。在此基础上,通过全市国资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努力,全系统在2014年未发生一起死亡事故,顺利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会议要求,全市国资系统在2015年要继续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检查指导体系、考核问责体系、培训教育体系、应急救援体系,严格控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事关职工生命安全,事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因此,务必要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市政府国资委关于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市国资委将继续按照《兰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兰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对企业安全控制指标、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重点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突破年度控制指标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发生一般以上事故隐瞒不报、组织救援不力,致使损失扩大或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将按照《市政府国资委关于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细则》加强对事故隐患的事前责任追究,对6种情况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