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08.03.2016  16:22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2013年和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合格院校名单,兰州城市学院名列其中。

2014年10月27日至30日,以湖北文理学院院长李儒寿教授为组长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家组对兰州城市学院进行了为期四天的现场考察。专家组按照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的标准和要求,本着“替国家把关,为学校服务”的理念,以严谨务实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考察了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状况。专家组对学校办学定位、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办学特色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了该校本科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中肯建议。根据评估专家组的指导意见,评估结束后,兰州城市学院分别召开了党委常委会、中层干部会议、教职工大会、教代会暨工代会,对专家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研究,集思广益,充分论证,确定了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整改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主要任务和措施,形成了《兰州城市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方案》和《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细化措施及任务分解》,深入开展评估整改工作。

兰州城市学院号召全校师生员工以此为契机,戒骄戒躁,充分认识学校与省内外兄弟院校存在的差距,坚定信心,抢抓机遇,乘势而上,进一步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建设国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应用性大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