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网传高台大湖湾景区草菅人命 官方回应

30.06.2015  15:35

  中国兰州网6月30日消息 6月23日,有网友在百度贴吧发帖:“高台县大湖湾景区草菅人命,天理何在!!”该贴称6月23日高台县大湖湾景区一艘旅游观光船发生渗水沉船事故,经游客自救没有发生伤亡事故,但该网友希望相关部门给予受害游客一个合理解释及处理结果。当日下午,高台县水务局在该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端午节大湖湾游船搁浅事故的说明》,称经水务局调查了解,该贴反映情况部分属实,水务局就作为主管部门就此事向诚恳道歉,同时承诺将以此为戒,不断加强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服务,为前来观光旅游的游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网民发贴称景区“草菅人命”

  6月23日,网民宋朝饺子在百度贴吧以“高台县大湖湾景区草菅人命,天理何在!!”为题发帖,称:6月20日端午节,高台县大湖湾景区一艘旅游观光船发生渗水沉船事故,船上共有大人老人小孩近30人,其中还有来自嘉峪关的一家五口人包括一名6个月大的婴儿,当船行至湖中央时发生漏水事故并迅速下沉,而船上的工作人员不及时采取急救措施,当游客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居然无人问津,而且船上没有配备任何的救生设备,后来乘客上岸后大湖湾景区的相关工作人员互相推卸责任采取欺骗、恐吓等手段以私了的方式打发乘客,并且当乘客报警以后只来了一名警察而且只是简单的问询了一下游客的个人信息,并未就事故进行询问,当游客要求相关领导责任人出面解决问题时,却始终未见有相关部门的领导出面解决,只是一味的搪塞,而且有一名自称是水务局的领导企图掩盖此次事故,若不是船上的游客采取自救,拨打119、110等电话,那后果将不敢想象!望有关部门能出来给与受害游客一个合理的解释及处理结果!

  记者从贴吧看到,该网民还在网贴中附了一张渗水游船图片。该贴一经发布,立即引起众多网友该贴评论,截止6月25日,该贴有349个回复贴。

   网贴部分反映部分属实

  针对网民反映,记者6月25日从高台县政府门户网站——甘肃高台网看到,高台县水务局已于6月24日在该网站发布《关于端午节大湖湾游船搁浅事故的说明》。

  该《说明》称,6月23日,有网友发贴称“高台县大湖湾景区草菅人命,天理何在!!”经水务局详细调查了解,该帖子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感谢网友对水务局风景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将端午节大湖湾游船搁浅事故的经过说明如下:

  2014年8月,大湖湾风景区管理处将该景区水上娱乐项目经营权、水面养殖等承包给高台县天波旅游公司经营。自今年1月开始,该公司开始经营景区水上娱乐项目。6月20日下午16时20分左右,驾驶员胡某(持省海事局颁发的轮船驾驶证)驾驶该公司25座画舫船从景区南码头轮渡至北岸,共乘坐游客24名(其中成人15人,小孩9人)。航道用航标浮球标定,水深0.8-1米。船驶离南码头约500米处时,主油箱燃油耗尽,驾驶员熄火更换备用油箱时,驶过航道的游艇涌起的水浪漫入画舫船船舱,导致船舱进水30厘米,(该画舫船高3米,其中船舱高1.5米),下沉画舫船被湖底托住,船体入水深度1米。事故发生后,天波旅游公司迅速组织快艇将画舫船上的游客全部安全转运上岸,没有发生游客溺亡和受伤情况,但造成部分游客随身财物受损。事故发生后,高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指示,要认真做好救援处置工作,深刻汲取教训,对县内所有水面娱乐项目要彻底排除安全隐患。高台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安监局、县旅游局等部门负责同志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安抚游客,协商处理造成的财物损失等赔偿事宜。当日19时40分,游客受损财物赔偿事宜处理完毕,共赔偿现金10400元。

  事故发生当天,大湖湾旅游风景区管理处下发了《关于责令天波旅游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对所有船只进行安全检查,彻底排除船只安全隐患,所有画舫船全部停止运营,驾驶员停岗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