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救助保障让群众幸福指数不断升级

11.10.2020  21:13

原标题:【我们的十三五】救助保障让群众幸福指数不断升级

甘肃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兜底保障任务繁重。十三五以来,甘肃省持续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2020年我省共筹集下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22.5亿元,比2016年增加了23.45亿元,增幅达到23.7%,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屈栓玲是华池县悦乐镇高河村村民,2009年,因一场意外导致她下半身残疾。华池县社会救助中心通过入户核查得知她的情况后,把她一家纳入兜底保障对象,解决了他们的基本生活难题。

虽然身体残疾,但是屈栓玲却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在相关部门的帮助下,闲暇时间她通过做鞋垫、香包等各类民俗文化产品赚取生活费。

农村特困老人生活得到保障,城市患病人群也获得政策实惠。在酒泉市肃州区金泉路社区办事大厅,患病做手术的雷希宝老人符合民政临时救助条件,第三年申请临时救助。社区受理接办及时迅速,老人的困难得到有效缓解。

高龄有补贴,看病有报销,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不断升级。多年来,酒泉市持续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积极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民兜底,雪中送炭。

十三五以来,全省城市低保月人均指导标准由2016年的每人每月418元提高到2020年的每人每月577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361元提高到507元,增幅分别达到38%、40.4%;农村低保年人均指导标准由2016年的2855元提高到2020年的4428元,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由3420元、2988元分别提高到4428元、4200元,增幅分别达到29.5%、40.6%;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单一的基本生活标准拓展为“基本生活+照料护理”,根据自理能力确定,城市特困救助供养补助标准从2016年的5016元提高到2020年的最高12852元,最高增幅达到156.2%;农村特困救助供养补助标准从2016年的4525元提高到2020年的最高9600元,最高增幅达到112.2%。推动兜底保障对象实现了收入上的“政策性脱贫”,为助推脱贫攻坚发挥了积极作用。

甘肃台报道

甘肃广电总台全媒体记者,王云海,庆阳台石强,彭真虎,酒泉台,夏艳婷,郭凤梅

编辑:赵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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