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出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 离任审计实施意见

26.12.2018  18:17

  近日,酒泉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审计重点和保障措施。要求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和支持配合,为审计工作开展提供专业支持和制度保障。

  《意见》指出,要坚持因地制宜,结合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特点,确定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要坚持依法审计,客观准确作出审计评价;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揭示损毁自然资源资产、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重大问题和影响生态安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稳步实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意见》强调,要从审计对象和实施安排、内容重点、责任界定及成果运用等4个方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依据所在地区的自然资源禀赋和主体功能定位,重点审计主要领导干部任职前后区域内实物量发生较大变化的土地、水、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以及水、大气、土壤污染和土地沙化防治等重要环境保护领域。

  《意见》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方法等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尽快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共享平台,聘请专家、社会机构参与审计过程和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审计结果真实有效。

 

  供  稿:酒泉市审计局   殷德华  陈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