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一、2017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15.6亿元,同比增长7.8%。其中:税收收入547.1亿元,同比增长10.4%;非税收入268.5亿元,同比增长2.9%。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07.3亿元,同比增长5%。其中:教育支出565.7亿元,同比增长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7亿元,同比增长2.6%;农林水支出519亿元,同比增长6.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9.3亿元,同比增长2.9%;节能环保支出103亿元,同比增长8.1%;交通运输支出289.9亿元,同比增长32.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5.6亿元,同比增长49.9%;住房保障支出133亿元,同比增长6.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6亿元,同比增长6.1%;公共安全和国防支出173亿元,同比增长8.6%;债务付息支出35.3亿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3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3.1亿元,支出498.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亿元,加上中央补助等总收入26.3亿元,支出18.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27.5亿元,支出801.8亿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亿元,同比增长11.7%,支出595.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9.7亿元,支出121.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亿元,加上中央补助等总收入20.8亿元,支出17.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24.9亿元,支出232.8亿元。
2017年全省及省级政府债务情况。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我省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2299.5亿元,增加340亿元。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分配省级725.5亿元,增加138.9亿元;市县1574亿元,增加201.1亿元。全省政府债务余额为2067.2亿元,其中省级722.6亿元,市县1344.6亿元,均在核定的限额之内。2017年,全省债务还本支出266.6亿元。
省级动支预备费情况。2017年,省级动用预备费1亿元,用于支持陇南暴洪泥石流灾后重建。
2016年末,全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114.2亿元,其中省级75.9亿元。2017年初,全省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5亿元,其中省级40亿元。预计2017年末全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总规模为118.6亿元,其中省级83亿元。
二、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一)狠抓财政收支管理。坚持依法征管,促进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强化收入质量管理,督促整改虚收空转行为。当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547.1亿元,占67.1%,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紧盯中央政策取向,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当年中央下达我省一般公共预算补助2178.6亿元。同时,完善支出考核奖惩机制,采取预先通知、切块下达、预拨清算、盘活存量等措施,努力提高支出时效性。
(二)着力推进脱贫攻坚。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多渠道增加财政投入,深入推进脱贫攻坚“一号工程”。各级财政筹集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增长35.6%。省级整合22个省直部门涉农资金576亿元,提前告知县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继续实施精准扶贫贷款等政策,财政累计贴息76.4亿元,撬动银行发放贷款1052亿元。投入63亿元,支持农村公路和村内道路建设。筹措资金92.4亿元,支持10.9万户农村D级危房改造,实施5.7万户、24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08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得到巩固提升。下达资金2.1亿元,落实2.62万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补助政策。提高村组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标准,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研究制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努力破解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投入不足问题。
(三)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进一步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全省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等10类民生支出2610亿元,占总支出的79%;省级拨付资金243.5亿元,10件民生实事全部办结。筹措资金180多亿元,支持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和各类学生资助、减免学费等政策,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贫困村幼儿园建设,改善义务教育和高中、中职教育办学条件,加快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设。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分别提高8%和22.6%;按5.5%的幅度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全面落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乡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450元和50元。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县级医院重点专科、薄弱学科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筹措资金155亿元,实施祁连山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农村环境整治、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完成16.6万套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
(四)推动经济加快发展。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筹集资金,落实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过程中职工分流安置政策,支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革。累计投入资金144亿元,有效落实农业补贴制度、村集体耕地确权登记颁证等改革政策,着力扶持特色优势产业、戈壁生态农业和田园综合体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共减轻企业负担320.48亿元。筹措资金184亿元,支持交通、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兰州新区及兰州、武威国际陆港建设。整合设立省级PPP项目引导资金,当年拨付8亿元,撬动社会资本300多亿元。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规范投资运作模式,有力支持中小企业、商贸流通、技术创新驱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旅游产业等发展。落实科技创新各项政策措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五)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各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明显提升、范围不断扩大、内容更加细化。积极配合省人大推动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拓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继续清理压减专项数量,省级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项由90项归并到85项。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改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等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收回力度,省级收回资金25.8亿元,增加了扶贫、教育、科技等重点领域投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实现省级预算单位经济事业发展类专项绩效目标编报全覆盖,积极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实行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建立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应急处置机制,督促整改违规担保举债问题;累计置换政府存量债务963亿元,每年可减轻利息负担24亿元;在土地储备、政府收费公路领域发行专项债券80亿元。积极支持推进司法体制、科技投入体制等改革。
三、2018年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经济工作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财政可持续性,认真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的重要作用。2018年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是: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既要充分考虑“三重”“三一”等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工业产品价格回升等带来的有利因素,也要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滑等不利因素。支出预算安排充分体现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严格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在保证工资、机构运转、基本民生政策落实的基础上,着力支持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改革政策落实。
(一)全省财政收支预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达到85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7%,加上中央补助、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地方政府债券等收入,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达到3500亿元左右。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341.3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补助、上年结转后,收入总计432.8亿元;安排当年支出361.4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4.2亿元,预计结转下年57.2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8.6亿元,加上上年结转3.2亿元、中央补助4.8亿元,总计16.6亿元;安排当年预算支出13.7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9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计收入888.1亿元,支出872.3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5.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72.2亿元。
(二)省级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1.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省本级收入预计为240.3亿元,同比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173.4亿元,同比增长8.8%;非税收入66.9亿元,同比下降1.3%。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补助、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等后,总收入2232.5亿元。
省级安排预算支出2232.5亿元,分省本级支出、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上解中央支出反映:
省本级支出677.9亿元,其中:基本支出165.1亿元,增加32.7亿元。项目支出504.8亿元,增加121.8亿元。预备费8亿元,增加2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
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为1549.7亿元,剔除上年度财政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及政府债券安排的转移支付项目后,增加94.3亿元,同比增长6.6%。其中:税收返还56.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060.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32.7亿元。
上解中央支出4.9亿元。
这样安排后,省级各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汇总预算为2.8亿元,同比减少5%。机关运行费19.1亿元。
2.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02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补助9.5亿元、预计上年结转9.5亿元,收入总计121亿元。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收支平衡原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6亿元后,安排本级支出93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2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6亿元,加上中央补助4.8亿元,上年结转0.8亿元,收入总计11.6亿元。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收支平衡原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5亿元后,安排支出10.1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326.3亿元,支出318.7亿元。当年收支结余7.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41.9亿元。
四、2018年主要工作措施
(一)积极组织收入,切实提高收入质量。加强财政经济运行态势研判,强化税源分析管理,细化实化征管措施,堵塞征管漏洞,坚持依法征收,确保应收尽收。加强收入执行监管,严禁虚增财政收入行为。积极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应免则免,当减则减,扶持重点行业、支柱产业加快发展,培植涵养财源,夯实财政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基础。积极稳妥开展国库现金管理,确保管理规范、运行高效,实现增值收益。紧盯国家政策取向和资金投向,加强沟通衔接,大力争取中央支持,尤其要用足用好国家支持“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政策,着力争取中央在均衡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财力性转移支付以及扶贫、生态、预算内基建投资等方面给予我省更多的支持。
(二)调整支出结构,着力保障重点支出。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强资金统筹,强化项目审核,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雪中送炭、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财政支出标准或提标幅度,严格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积极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规模效应。增加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重点向“两州一县”及深度贫困县倾斜,兜住“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严控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脱贫攻坚、生态保护、创新驱动等重点支出。采取提前告知、预拨清算、限时办结等措施,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
(三)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按照“开正门、堵后门,铺正路、明禁区”的思路,积极争取中央增加我省政府债券额度,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和变相举债。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探索发行依靠项目收益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有序做好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减轻政府利息负担。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为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市场化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摸清政府存量债务底数,建立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奖惩机制,督促市县结合实际制定化解隐性债务实施方案,积极化解存量债务。着力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加大财政约束力度,严格基建项目审批,禁止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完善考核体系,建立跨部门的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按期公开政府债务管理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深化财政改革,努力提升管理水平。按照中央安排部署,以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政府间财政关系为目标,有序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落实好环境保护税等改革政策。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健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做到公开及时、信息准确、内容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强化成果应用,提升预算管理的透明度。积极稳妥开展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管理。
(五)健全监督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严格执行人大批复预算,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高度重视审计、监察和社会监督,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民生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的监督检查,建立检查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的奖惩机制。以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为目标,加快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批复、同下达,强化绩效责任硬约束。扩大重点项目评价范围,提升绩效管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