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单位将获10万元补助

03.06.2015  05:26

    【本报讯】记者6月2日获悉,今年,甘肃继续实施100所(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省级财政按每个项目单位1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其中2万元用于项目单位中医药特色能力建设,在当地疾病谱中筛选至少3种优势病种,制定中医诊疗方案,并对辖区内90%以上的乡村医生进行全面培训。4万元用于15项中医适宜技术和6项食疗保健技术培训,4万元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设备。

    据了解,甘肃已在2013、2014年连续两年实施200所乡镇卫生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今年,继续实施100所乡镇卫生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对此,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制定的《2015年100所乡镇卫生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自今年5月,甘肃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下达项目资金开始至11月中旬,完成所有建设任务。同时,要求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使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严格按照省上有关资金管理规定执行,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截留、挤占、挪用。

    《方案》还明确,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要求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4%和25%以上,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0%以上,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中医类别医师的比例达到50%以上。每名医护人员至少掌握1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和6项食疗保健技术,指导农村、城市居民应用中医药进行预防保健实践。建设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运用中药饮片等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中医药服务量达到“三个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