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明确下半年清新空气行动五项任务 同时明确年底前完成1311项水环境治理工程

30.07.2014  13:01

中国环境报记者郭文生 见习记者任效良天津报道 记者日前从天津市“美丽天津·一号工程”领导小组获悉,今年下半年,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要全面完成全年安排的325项治理任务以及清水河道行动全年安排的1311项治理工程。

上半年,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已完成工程198项,开工在建84项,占全年任务的61%和26%。下半年,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将重点抓好5方面工作:一是做好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力争今年第三季度完成《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工作,尽快提请市人大审议通过。同时加快《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二是狠抓煤改燃任务工程进度。相关部门、单位和区县要全力推动燃煤设施改燃工程,供热锅炉改燃并网任务要在采暖期到来前全面完成。三是狠抓扬尘面源污染防治,严格落实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四是狠抓污染治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在线监测系统要在年底前覆盖全市燃煤量90%以上的企业。五是狠抓网格化管理水平提升。预计8月中旬前完成对区县网格化管理资金的支持方案。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督查考核办法,以考核促推动促落实。

此外,在清水河道方面,年底前要完成全年1311项水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促进河道上下游、左右岸和部分跨区域治污工程的同步治理;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和水质监测,定期维护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达标率;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保证污染源头排水达标;加强沿河排水口的监管、河道断面水质监测、污水处理厂进出水质监管、加大河道水循环和水源调度。